[問題] 賣屋時, 專任約 vs 一般約的差別?

作者: slumdogm (slumdog millionair)   2010-08-17 08:44:27
以我的了解
專任約:
- 只能委託一加仲介賣
- 中間不得私下賣出,如賣給朋友,或自己找到的人等
優點:
- 房仲公司一般會說,專任約的話,他們會積極的帶客戶
來看,價錢比較不會其他公司仲介被破壞掉,或者耍招術,
惡性競爭等
缺點:
- 房仲公司完全掌握你的買賣,例如房仲若覺得屋主想賣很久以求好價錢,
可以頭幾個月刻意不帶人來看屋,直到屋主誤以為行情不好,再降低售價,
便可達到快點成交的目的。
一般約:
- 可以委託多家仲介
- 可私下再將房子賣給其他人
優點:
- 可以讓不同房仲之間去彼此競爭,以賣方而言,可以選擇賣給出高價者
缺底:
- 不同家房仲公司之間,惡質競爭的時有耳聞,如A仲介賣掉,B仲介就去通報違建。
買方原本要透過A仲介買,B仲介就去說可以用更低價格來談。或者買方透過不同
仲介來試探壓低你的價格等。
- 較易造成鄰居困擾
一般賣房子,會以何種約,比較好呢?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謝謝
作者: hsihua (男伴)   2010-08-17 09:15:00
以任何角度看都是專任約..像你所提的幾個月不帶人~不太可能
作者: hsihua (男伴)   2010-08-17 09:16:00
專任約幾乎是三個月..做不好就換人而已~
作者: azrael0234   2010-08-17 09:18:00
現在一般約幾乎都在惡性競爭...
作者: slumdogm (slumdog millionair)   2010-08-17 09:19:00
應該說是不盡全力帶,帶少一些人來看是認識的仲介,曾跟我說覺得賣方價格太高,因此刻意這樣
作者: cite1120   2010-08-17 09:25:00
只簽專任約會被專任約吃的死死的,價格較高仲介會不帶人可以簽2家公司的一般約,比較有彈性
作者: sophieeee (SOPHIE想要養獅子)   2010-08-17 09:32:00
當然是簽一般約
作者: slamdown   2010-08-17 10:45:00
那是沒出過事都很愛一般約....
作者: danieo (Life's a struggle)   2010-08-17 11:40:00
幾個月都不帶人看不出哪裡快速成交了...
作者: danieo (Life's a struggle)   2010-08-17 11:43:00
有心要賣 簽兩個都一樣 專約穩 一般約機會高風險也高
作者: myadam (美夢成真)   2010-08-17 12:16:00
重點應該是你的案子A不A吧
作者: lai517 (:))   2010-08-17 22:16:00
如果賣屋經驗不豐富 專任 如果是職業級的 一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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