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買房...做了一些功課
但實際遇到了發現不懂的還是很多>"<
所以上來請教一下各位...
上星期我跟某家房仲簽了一份要約書,簽訂的總價是360萬。
昨天她打來告知說她很努力的跟屋主談過等等之類的話...
結果屋主表示若要以這個價格成交,要把家具全部搬走(只有冷氣不拆走)
但如果+5萬,屋主就把所有家具全部留給我。
(事前跟房仲看的談的她都是說會家具全留...說屋主只會帶走他自己的電腦)
因為這件事我無法自己決定,所以告知房仲必須要等今晚家人回國才能回覆她,她說ok
到剛剛...房仲又打過來說...之前+5萬的事屋主反悔了。
她說屋主剛打給她改口說要+10萬才全部留,如果+5萬就只留冷氣。
其實我本來是有打算+5萬來處理了,剛剛卻又改口要+10萬讓我覺得有點介意...
畢竟我一個月薪水也才3萬塊...對我來說這10萬元真的滿多的...
但仔細看一下才發現當初房仲拿給我的物件資料都被她收走了
裡面有含所有家具的證明我也沒有...(還是其實就算有也不具任何意義?!)
請問最後結論我就是要乖乖任憑他們開條件了嗎??
畢竟簽訂的總價360萬屋主答應了...我又沒有加註任何條件什麼的...
即使買到空屋也是正常的嗎?? 那我就認了...只能怪自己功課做的不足
再拜託各位專業人士幫我解答了Q______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