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在新北市買了一間小屋(未透過仲介,直接與屋主買賣)
今天卻在舊住處的信箱收到一封沒有郵戳也未貼郵票的信,署名為某仲介業者
信中謊稱得知我們新北市剛買的那間要賣,希望我們能委託給他來幫我們賣
其實我們根本沒有要賣,只是正在裝潢中,所以還沒入住
仔細回想,我有看到投遞的那個仲介,在舊家門前逗留
這意謂著我新舊住處的地址都曝光了
雖然之前委託仲介帶看新屋招租時,都盡量有注意只留手機號碼,不留舊家完整地址
就是不希望有仲介找上門
沒想到還是發生了(仲介不當取得並使用資訊,侵犯隱私!)
仲介先生,這種行為只會讓人反感,並沒有加分作用好嗎?
請問有沒有人知道要如何杜絕仲介騷擾
官兒們哪!請管一管房仲業的亂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