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第一次買屋
看到永慶房屋刊登廣告上高雄一間屋子含固定車位。
覺得房子含車位下價格合理,就下握旋了,中間也看了幾次房子,仲介也帶我們看了車位。
結果簽約時,代書才告訴我們沒有車位權狀,國宅沒有車位。屋主肯定的跟我們說他們有該車位永久使用權。
仲介也一直保證國宅一定一戶配一個車位,不用擔心。就在仲介加代書共5個人及賣方2人催促保証下,我簽了合約。(合約寫:有車位,無權狀,現有578車位使用權。)
隔天跑去問大樓管理員才知道跟本沒有固定車位,須重新抽簽。
我是因為有車位才認同這個價格,仲介也一直說有含車位,還將車位的承租費說成管理費。
我的確沒有作好功課,不知國宅本就沒車位。
現已簽約了,請問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重談或取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