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透過仲介 在新北市入手一間16年的電梯華廈準備自住
簽約當天仲介問是否要做氯離子檢測 買房子用的都是血汗錢
詢問賣方(第二任屋主)購入當時是否有做過氯離子檢測
賣方表示沒有
為了讓心裡踏實一點當下就決定自費檢測(找SGS)
檢測的過程就如同網路上所能找到的經驗分享
檢驗報告也在昨天出爐
代書打電話告知我檢測的平均值落在 0.426 公斤/每立方公尺
稱落在正常範圍內
相較於代書略帶恭喜的口吻 我反而開始覺得心頭蒙上一層薄霧
該建物完工日為84/12/01 當然根據普遍說法 只要值落在0.3~0.6以內都算正常
根據目前手邊能找到的判決和一些技術期刊的認定
似乎又以偏向個案為主
氯離子檢測固然是重要的參考指標 但仍需輔以建物實際狀況如梁柱 剪力牆有無
受到嚴重侵蝕才得以具體認定為據已解約的重大瑕疵要件 否則僅能以減少價金等其他
方式
至於新舊制氯離子檢測值認定標準
是從舊 或是一體適用從新 相關討論我也是看得一頭霧水
有人說只要超過0.3就算
問題是修法前的確明文規定在一般條件下0.3~0.6都算正常
但書是需有補強措施
換句話說 仲介的合約書上所載被批評的"不平等條約" 就法論法仲介似乎也站得住腳
要以檢測值0.426為殺價或解約 可能我方立場也不是很穩固
屋子前後看過幾次 基本上公共空間和地下停車位都沒有看見符合海砂屋特徵的跡象
所以我也很納悶 氯離子檢測值真的是通說或市場上唯一的標準嗎
更進一步講 0.426的值是不是足以作為放貸銀行拒貸的理由
還有 大家碰到這種問題 在約都簽的情形下 有沒有人碰過這種超標一些
然後解約或其他處理的方式 ?
還或者想說只超過一些 既然沒有其他的上述海砂屋跡象 那就繼續住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