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os (jeos)》之銘言:
: 最近看了一間還蠻喜歡的房子,和一家黃色的加盟店洽談,
: 仲介說屋主要賣880萬,而且以前已經有人開價到850萬了,
: 只是有事耽擱沒付斡旋金,剛開始我是願意開價830萬付
: 斡旋金,但仲介不肯收,談了幾天後我退讓了願意850萬付斡旋
: 金,但這金額是包含仲介的買方2%仲介費,就在幾天前仲介願意收
: 5萬斡旋金了也簽好了斡旋合約了,並定好3天後沒談成會退回金額!!
: 但第二天仲介就打來了說有別組人去看了也很喜歡!!願意850萬且不含
: 仲介費並付斡旋金(願意付2%仲介費),所以問我是否願意以同樣條件
: (付2%仲介費)去斡旋?或是將斡旋機會讓給別人!!
照你的敘述來看
850 應該已經達底了,目前差的是仲介費
: 請問仲介可以收了我的斡旋金不去談,還要我加價才肯辦事的喔!!
: 那我簽那合約是做什麼用的??
講話不用這麼難聽
仲介收了你的斡旋,錢又不是給他的
成了屋主拿不成全額退還給你
頂多是保管性質而已
甚麼叫拿了錢不用辦事
到目前為止,你有給人家一毛錢嗎
喔有啦,5 萬斡旋,用信用貸款年息 5% 計算,三天的利息大概三十幾塊吧
三十幾塊.....光帶看你的油錢都不止了吧
仲介有些手法固然不可取,但有些買賣方的嘴臉也很難讓人領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