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ks9527 (謝謝你9527)
2012-08-19 11:49:59※ 引述《dgenie (genie)》之銘言:
: 1.代銷小姐所言是否為真?還是可以等到過戶時再告訴代書就好?
: 2.若登記女友名,由我辦理公教貸款,是否可以?
: (爬文後~公教貸款好像規定~共同持有~必需是夫妻才行?)
: 3.若辦理共同持有~有哪些優缺點?這是小弟最想知道的答案!
: 謝謝大家的幫忙喔!
:
個人建議
把買房子的事情,跟婚姻完全分開。
方法:
寫一份共同買房的契約,約定登記何人名下、出資的比例及時間等等,
然後找民間公證人辦公證。(1萬以內大概可以解決)
這樣在婚前、婚後都可以主張自己持有房產的百分比,
而且婚後若無法持繫時,也沒有婚前財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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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個人的作法是,婚前登記在男方,婚後贈與女方。
這樣的做法有一個好處,就是大年初二回娘家時,女方家人都對我很客氣...
作者:
Aeria (祝福也是一種愛)
2012-08-19 12:23:00推你的個人做法,真不懂為啥很多人喜歡把買房子跟婚姻弄一起
作者:
ttnez (^^)
2012-08-19 12:49:00婚後贈與女方 若以後離婚房子您可拿不回來哦~~
作者:
tkr (tkr)
2012-08-19 13:00:00客氣能當飯吃喔? 若婚姻沒有永久 你會很慘
這篇一定是女的反串! 想要不勞而獲?! 至少我不是傻子
作者:
ujma (入雲龍)
2012-08-19 14:58:00很好 保障彼此 減少未來可能糾紛
作者:
bobshih (夏天)
2012-08-19 17:24:00婚前特有財產登記男方 婚後有償財產對半
作者:
bobshih (夏天)
2012-08-19 17:25:00不然就拉倒 娶烏克蘭 XDD
看這系列推文得知 台灣有擔當給女人保障的男人絕種了
作者:
fategg (nothinG)
2012-08-19 20:24:00這就是寧願在AUDI上流淚 也不要在TOYOTA上放空阿
作者:
shhsu (shhsu)
2012-08-19 20:30:00「妳要他的錢,他要妳的人」誰聰明?我覺得是男人聰明,錢,
作者:
shhsu (shhsu)
2012-08-19 20:31:00賺就有了,好老婆卻是可遇不可求。
什麼叫有擔當,錢就是擔當?!那有錢人就算花心只要給太太錢就算有擔當的男人喔
要你房的女人滿街都是,有什麼可遇不可求的....不要
你的房願意分帳吃苦的才是可遇不可求,但是這種的你也不用給他房,所以你講的話這是邏輯錯誤
作者:
shhsu (shhsu)
2012-08-21 00:22:00sausalito,不管多少錢,站在男人的角度,男人給的起就有能
作者:
shhsu (shhsu)
2012-08-21 00:23:00力再賺得來。就我自己來說,我不會因為錢嫁人:)
作者:
shhsu (shhsu)
2012-08-21 00:25:00純粹聊聊我的想法,我不會去批評別人邏輯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