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人在一個仲介游說下簽下不動產購買意願書並付下訂金
意願書上有一條文寫到
撤回期間:
買方出價後,得於賣方同意出售前為隨時取消本出價意願,如賣方同意出售後
買方取消才構成違約。
想請問若賣方未同意出售前
我們想取消此出價意願,訂金是否可取回?
因為那個房仲要求我們1%給房仲公司當傭金
還要私下給她十萬,所以讓我們覺得很不舒服
而且那個一樓房子
後面有人從同棟四樓自殺跳下身亡過
但因為不是發生在那間房子只是在身亡在後面也不構成兇宅
所以有點後悔
想請問版上有沒有人精通此方面的板友幫忙回應
請大家幫幫忙!!
20萬訂金實在不是小數目!!
親自過去或是寄個存證信函給仲介 說你要撤回斡旋就好了除非賣方簽收 斡旋金轉定金 那就無解了!!
屋主尚未同意之前是斡旋金 同意後才轉為訂金所以趕在屋主未同意出售之前 可取消 仲介不能跟你收取
任何服務費用 另外私下給10萬 更誇張....快去檢舉吧
作者:
sinni (臨表涕泣,不知所云。)
2012-09-30 14:19:00賣方同意前隨時可取消,快傳簡訊或email去取消順便存證
作者:
gglong (豆油)
2012-09-30 16:01:00如果賣方同意你的出價,你很難證明"你是在同意前或後取消"
作者:
gglong (豆油)
2012-09-30 16:02:00現在主動權在賣方...如果賣方同意賣,你違約,仲介的要求算ok
作者:
gglong (豆油)
2012-09-30 16:03:00如果賣方不同意賣,你根本不用多給一毛...
作者: misscharming (misscharming) 2012-09-30 17:07:00
賣方現在還未同意,現在房仲一直要遊說我們接受高一
作者: misscharming (misscharming) 2012-09-30 17:08:00
點價錢私下給她十萬塊
跟他說賣方三天內不同意,就不買了,要買可以!在砍5%
想退回,可能遇到仲介找麻煩,直接降低底價20%,看仲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