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奢侈稅政策 財政部長︰不退場

作者: lulalla (定存利息好少)   2012-10-08 10:53:53
1.來源連結: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057
25&type=%E6%94%BF%E6%B2%BB
縮址:http://0rz.tw/nT20O
2.內容:
奢侈稅政策 財政部長︰不退場
〔記者張舒婷/台北報導〕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上午赴立法院財委會報告,
他對媒體指出,為了房市健全,奢侈稅政策不會退場,至於眾所矚目的實價
課稅,目前沒有時間表,必須等實價登錄機制更透明後才要討論。
 張盛和今早赴財委會報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條例實施成效及
對所得重分配效果」,他以滿意的口吻對媒體記者說,奢侈稅政策是為了讓
房市的供給繼續增加,抑制不正當的短期炒作,且為了維持購屋年輕人的正
當需求,也提供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等優惠政策房貸,如今看起來已經有達到
目的。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問,何時讓奢侈稅退場?張盛和表示,他不敢預告時程
,因為需要配套,像是目前土地交易在1年內得不課增值稅,這個漏洞一定要
補住,還有公告現值和市價落差甚大,如何把兩者調整到相差不遠也是重點
。他認為,必須等奢侈稅實施滿2年後再觀察房市,且還要看實價登錄上路後
的情況。
 
 民進黨立委許添財批評,奢侈稅實施1年多以來,僅課徵到53億元,其中不
動產只有30多億元,落差太大。張盛和解釋,房市的價和量密切相關,當初
是用過用過去的房市成交量,推估出150億元的稅收金額,如今奢侈稅發揮效
果,導致房市量縮,稅收才不如預期。
 
 張盛和也說,奢侈稅的重點本來就不是在稅收,而是打壓不動產的投機交
易,今年1到8月的全國買賣移轉棟數,比去年同期減少14.56%,顯見有其成
效。
 
 許添財又質疑,奢侈稅推出至今,讓房仲業掀起倒閉潮,而且不列入文書
記錄的隱藏交易性交易激增,才顯得房價看起來沒有預期得高,未必有達到
打擊投機和打壓房價的效果。
 
 張盛和回應,去年(2011)第1季首購和自住的量佔所有房市交易量比重
52.6%,今年第1季成長至58.8%,顯見已達到抑制不當需求的功用。
3.心得或感想:
不知道是motor大說的內幕消息是不是真的?看起來有一股橫跨朝野的立量在
立法院準備把奢侈稅幹掉。財政部也放話了,要幹掉奢侈稅可以,先把一年
內買賣土地土增稅弄出來,以及各縣市要把公告現值調到市價。
我覺得財政部很明顯不想修法,原因很簡單,奢侈稅對中央是多收的!本來
不動產交易幾乎都是地方稅,只有土增稅中央可以分到兩成,剩的都是零。
現在奢侈稅是100%都由中央收去花用,等於沒成本,不動產交易下降損失稅
收的是地方政府,關中央屁事。XD
業者動員立委要廢奢侈稅是想救市,可是建商們絕對不願意土增稅一年內買
賣被課到,因為建商大股東都是用這招在套取利益還完全免稅的。財政部這
手有打到要害。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0000-00-00 00:00:00
正常的房屋交易市場不會短期內賣出課稅就沒量的不過只能說 政府並不是要打房 是不敢讓房價再漲
作者: SDerick (㊣大壞蛋德瑞克㊣)   0000-00-00 00:00:00
個人認為奢侈稅有缺點,但是不應該廢,政策本來就不可能完美。
作者: SDerick (㊣大壞蛋德瑞克㊣)   0000-00-00 00:00:00
真正投資的、置產的、有人頭的,還是在做,但至少不像以前手上有點錢就丟下去炒房,短進短出,價格三個月漲一次
作者: kai761   0000-00-00 00:00:00
課了奢侈稅之後,反而逆勢上揚、自住客增、民眾看漲、Q4加溫
作者: kai761   0000-00-00 00:00:00
好處多多,立委不看報紙嗎?
作者: Boyzone (Boyzone)   0000-00-00 00:00:00
奢侈稅300萬名車課的才爽呢怎可能退場
作者: abbjesper (jesper)   0000-00-00 00:00:00
財長擋到財團的財路,應該會被利委蹂躪到死吧~~
作者: basesam (basesam)   0000-00-00 00:00:00
等遠雄倒閉再退場也不遲
作者: waterspout (我看見常福在咬來威)   0000-00-00 00:00:00
奢侈稅是一張50分的考卷 考50分的下一步是考60分而不是不及格就直接退場缺考拿零分
作者: MiniArse (åž‹ç”·)   0000-00-00 00:00:00
如果違規停車一年一張罰單都開不出去 那違規停車要不要退場?= = 某些立委真的很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