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之銘言:
抱歉! 提問不是很完全!
因為目前狀況為在等建商拿到使照
待使照到位 以現金進行買賣 再來建商辦理過戶動作
我想了解的是 後續若過戶完成 辦理交屋
此時建物與土地登記謄本上應該就會沒有他項權利部
因為無貸款 亦無抵押權
故所有權人則應該就是買主本人
請問
上述這樣的理解 是否正確?!
: 雖然你提問 不是很清楚 我大概知道你要問甚麼
: 如果這個建案 當初是採合建
: 那麼第一次登記
: 建物是登記在建商名下 土地則是地主名下
: 因為現在都採銀行信託 建物登記人 也有可能是銀行
: 至於他項權利部 一定會有抵押設定
: 若不是合建 而是建商自地自建
: 那建物和土地 登記人都會是建商
: 至於他項權利部 除非建商很有錢 不融資
: 一定會有抵押設定
: 第一次登記的程序下來後
: 才會辦理移轉登記給當初買預售屋的買方
: 當建商通知你 辦理交屋
: 那份權狀及謄本上資料
: 才是買主本人
: ※ 引述《fishtan ( )》之銘言:
: : 想請問
: : 在建物與土地登記謄本上的他項權利部
: : 若以現金買新成屋 應該就沒有他項權利部這項吧?!
: : 此外
: : 由於是新成屋 非中古屋買賣
: : 所以在所有權人(無論謄本或權狀) 應該就要是買主本人?!
: : 上述2個疑問 希望知道的可以解惑一下
: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