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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還不夠/都更怎拒絕 民眾霧煞煞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2012.11.13 04:00 am
文林苑強拆事件發生後,不僅讓外界更關注都更議題,也讓許多民眾了解,若不想參加都
更,就應明確表達意願。不過近來有不少民眾反映,已和建商說「不」,但整個都更程序
卻還是一直走下去,到底該怎麼做,才算是完整表達意願。
北市府都市更新處表示,都更每一程序都有其意義,建議民眾即使不參加,也都要出席並
明確表「不參加」,此外還可以書面方式行文給都更處留底。
民眾反映,打從一開始就不願參加都更,無論是建商來談時,還是出席公聽會,一律都說
不參加都更。不過民眾質疑,都更程序繁複,到底要說「不」多少次才算數,若建商已答
應變更設計,就算數嗎?
市府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表示,整個都更程序大致分為都更單元劃分、更新事業概要、更
新事業計劃、權利變換及最後的申請建照拆除施工等階段。
由於每個階段的意義不同,像都更單元只要一人提出即會送審、更新事業概要則須取得10
分之1地主同意等,建議民眾即使不願參加都更,每一個開會仍要參加,並明確表達意願
。
林崇傑強調,民眾若不參加相關會議,即等於「放棄」自己的權利,建議民眾除向實施者
表達意願外,也可以書面方式表達不想參與,相關資料會送到審議委員會,作為未來都審
時的意見參考。
都更處科長袁如瑩表示,在公開展覽期滿前,都有機會撤銷同意書,不過若造成畸零地、
沒有建築線以及造成鄰地無法改建情況除外。
她建議民眾若不同意都更,同意書千萬不能亂簽,建商有任何承諾,最好都有書面紀錄,
並可將書面紀錄送往都更處作為都審時參考。
民眾若有都更疑慮可電洽23215696分機3030、2645,或上網站查詢,網址
http://www.uro.taipei.gov.tw/MP_118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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