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通過首例老舊公寓都更案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2-11-14 16:37:04
請問1P換1P,包含公設、雨遮嗎?
假設我本來爽爽住舊公寓35P,
三房兩廳一衛浴
一家三口,相安無事
XX
有良建商跟用心政府再次聯手,打造新王家。
換成新屋,扣掉9P公設、雨遮0.5P,只剩25.5P
新屋只有40P、60P兩種版本,1P60萬。
試問
我想回到過去相同環境,三房兩廳一衛浴,一家三口住得下,
我要倒貼多少錢?
再試問
我只想安穩過舊生活可以嗎?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1-01-14 16:40:00
如果大家都用這種標準來思考 都市更新就不用作了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1-01-14 16:41:00
等整棟建物倒了再來重蓋算了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1-01-14 16:46:00
同不同意應該是看權利變換核算的基礎合不合理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1-01-14 16:47:00
除非建商有高估共同負擔費用或低估土地價值不然如果換算出來就是只能分這麼多 那就是要不要的問題
作者: mrdi (迪泡)   2011-01-14 16:47:00
你可以賣掉~到郊區找個舒適房子過安穩的生活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1-01-14 16:48:00
基本上價值就是如此只要權利變換結果正確我又想住新房子 為啥不同意?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1-01-14 16:49:00
你覺得不夠住就要貼錢啊 為什麼會有那種提供土地就一定可以換到一樣室內坪數新房子的觀念?
作者: reil (REIL)   2011-01-14 17:41:00
建商為賺錢只蓋百坪豪宅怎麼辦?
作者: honafire (D調)   2011-01-14 18:34:00
我有住三重的同事 最近都更通過說是室內一坪換一坪
作者: ballstick (球棍者來信附相簿及 msn)   2011-01-14 22:15:00
廢話連篇 你以為你家可以住到天荒地老不會倒是吧
作者: beefang (beefang)   2011-01-14 23:17:00
3為什麼不同意?貼錢讓家人有電梯搭 有管理員收信 很好啊
作者: lword (Ali)   2011-01-15 00:45:00
用這種回話方式 真不知你來這邊PO文到底想追求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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