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建議買賣同時進行,再租原有房子。
但還是希望能先慢慢的買到喜歡的物建,
再將舊房子的賣個合理價錢.避免有非買不可的壓力。
雖然現在第2間房子,似乎沒受貸款六成的限制。
但是現金不多,因此頭期款還是必須由第1間房子賣出後,
或抵押貸款後才有。因此還是必須先將第舊房子處理後
才有辦法買第2間。有不需要先賣後買的方法嘛?
※ 引述《brandonyoyo (希望天天都是星期天)》之銘言:
: 最近考慮換房子。對第2間房子的房貸問題不是很清楚。
: 目前的房子無房貸,如果想換房的話,下面方法是否可行?
: 將目前的房子抵押貸款,當作第2間房子的頭期款,等到賣出後,再拿來償還部份貸款。
: a. 如第1間房子價值1000萬,貸款八成,800萬。
: b. 第2間房子假設2000萬,用第1間房子付頭期款,另外需要貸款2000-800=1200萬
: c. 等第1間房子賣出後,償還200萬,剩下貸款1000萬元。
: - 再b點的那個時間點上,其實貸款總額高達2000萬,這是允許的嘛?
: 還是說必須要先賣後買才行?
: - 適合的房子不知道何時會找到,能否等到買賣雙方談妥購屋時,
: 再同時辦理第1間房子抵押貸款,和第2間房子的貸款動作?相關程序
: 大概如何?
: 我不太可能先賣後買,因為現有的房子要住。
: 請問一般換屋的人,大部份會採取什麼方法?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