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仲未告知物件附近有嫌惡設施是否有責任

作者: h91310022 (QQQQ)   2013-03-03 17:07:29
※ 引述《jamo (hi)》之銘言:
: 之前看你的文本來就想提醒你
先謝謝jamo大大您的回答 ..
: 七成服務費不要說想要回來,隻怕對方還會跟你要全額
這點我已經確定可以要回來了(已詢問過房仲業者),契約不成立自然無成交服務費
... 現在只是責任歸就問題
: 房仲法定要提供的訊息基本上在"不動產說明書"內都齊全了
沒錯,他該說的都說了是、否都勾的很清楚 ..
但其中有一項 :
其他重要告知事項(如房地產訴訟、協議重建、都更或外牆更新或其他足以影響交
易價格知訊息) 這條 ... 賣方是勾 <否>
所以我只是想知道說,墳墓在住家附近到底影不影響交易價格?
如果不影響那我沒話說,如果有影響,那我也只是想爭取自身權益
: 裡面沒提到的就是法律上沒有規定要說的
了解!!
: 基本上來說就是兇宅海砂輻射漏水損鄰佔地比較嚴重的狀況
: 嫌惡設施這種各說各話的條件基本上是沒有的
: ※ 引述《h91310022 (QQQQ)》之銘言:
: : 如題
: : 最近簽了一間房子
: : 在貸款時才被銀行告知說附近有墳墓...所以無法貸到預期金額
: : 雖然我有壓霸王條款 .. 未達 一定貸款金額 無條件解約 是不會有什麼大問題
: : 但我想請問的是 .... 在帶看一直到簽約過程中
: : 房仲完全無告知我說附近有什麼嫌惡設施,造成我非常大的困擾
: : 也令我花很多時間去解決這件事
: : 我想請問一下,我既然付了服務費,那房仲是否有告知我嫌惡設施的責任呢?
: : 若無,那我沒話說,是我自己眼睛沒睜大
: : 若有,我可以怎樣爭取我的權益 ? 是否有法源根據?
: : 誠心拜託有經驗或具有相關知識的板友們回答
: : 若您能解決我的疑惑,奉上2000P以資酬謝(我知道不多,但這是一點心意)
: : 先謝謝各位了
作者: GOGOPIG0126 (我用捉迷藏捉住你)   2013-03-03 20:17:00
何必打臉回文呢 科科
作者: blurry (今生今世)   2013-06-04 0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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