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仲未告知物件附近有嫌惡設施是否有責任

作者: jamo (hi)   2013-03-03 16:24:12
之前看你的文本來就想提醒你
七成服務費不要說想要回來,隻怕對方還會跟你要全額
房仲法定要提供的訊息基本上在"不動產說明書"內都齊全了
裡面沒提到的就是法律上沒有規定要說的
基本上來說就是兇宅海砂輻射漏水損鄰佔地比較嚴重的狀況
嫌惡設施這種各說各話的條件基本上是沒有的
※ 引述《h91310022 (QQQQ)》之銘言:
: 如題
: 最近簽了一間房子
: 在貸款時才被銀行告知說附近有墳墓...所以無法貸到預期金額
: 雖然我有壓霸王條款 .. 未達 一定貸款金額 無條件解約 是不會有什麼大問題
: 但我想請問的是 .... 在帶看一直到簽約過程中
: 房仲完全無告知我說附近有什麼嫌惡設施,造成我非常大的困擾
: 也令我花很多時間去解決這件事
: 我想請問一下,我既然付了服務費,那房仲是否有告知我嫌惡設施的責任呢?
: 若無,那我沒話說,是我自己眼睛沒睜大
: 若有,我可以怎樣爭取我的權益 ? 是否有法源根據?
: 誠心拜託有經驗或具有相關知識的板友們回答
: 若您能解決我的疑惑,奉上2000P以資酬謝(我知道不多,但這是一點心意)
: 先謝謝各位了
作者: blurry (今生今世)   2013-06-04 0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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