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展至今又過了一個月了,律師也請了,也歷經了解約不成,同意先點交但為確保買方權益,希望賣方同意可以在點交的同時簽一張本票來保障買方未來因為氯離子問題而產生之修繕費用的問題,但賣方不肯簽,又改變心意,同意解約,只要我趕緊將房子過還給他就好了,房仲這過程就是表明,要解約是賣方買方的事,他們只是協助,至於房仲服務費,房仲說在約簽下去的當下,他們的責任已了,於法,他們是可以拿全額的費用,但是於情,他可以跟上面爭取(怎麼我這麼吃虧,還要向房仲求情)我真不想打官司,我甚至願意就把我該付的2%加過戶來回的費用總共20幾
萬就付出去了,可是真的好氣!好氣!好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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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oson23
(ljkhklhj)》之銘言:
: 手機發文所以排版請多見諒。
: 去年年底看中一個中古國宅,簽約後,
: 辦貸款的過程中,銀行說該區域有氯離子超標的疑慮,所以需要出示氯離子檢測的報告,問房仲後,回復目前沒有,只有其他棟的合格報告,由於後來有另一家銀行不需提供報告就願意貸款,且利率更優,所以就沒有繼續想氯離子的問題。
: 到了交屋前,另外的房仲朋友建議,還是作一下檢測比較安心,為了作這檢測,屋主也同意延後交屋,
: 結果作出來的結果0.9 ,1.2, 1.1
: 因為合約上說,超過0.6 買方得主張解約或減少價金。
: 於是我就連絡房仲和賣方解約事宜。
: 三方談判當天,屋主無法接受房子已經過戶卻未被告知(我方也是當天才知到房屋已過戶)
: 目前屋主不願解約,房仲不理,只強調解約仍需支付房仲服務費,並強調解約不是我主張要解就可以解的,現階段,有些無所是從,不知各位是否可以給我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