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sonmoon (殭屍葛格)》之銘言:
: 若是第二間以後的空屋持有成本為市價的20%。
: 就算是有錢人,擁有十間房屋,每間市價一千萬,每年的空屋持有
: 成本就會接近兩千萬,就算再有錢也會心疼,想要轉手或是出租,
當財產稅課徵稅率到達20%時引發的資本化效果,大概會讓平均市價跌到
100萬左右吧(隨意估計一下),屆時一年的持有成本依然高達20萬,我
想在這樣的情況下,大概更沒有無殼蝸牛買得起房子,光是能窩在都市
裡苟延殘喘就已經謝天謝地了。即便是一般小產階級,一旦面臨失業了
也得被迫賣掉房產。為什麼?
財產稅率越高的國家,住宅自有率通常偏低,乍聽下來似乎沒什麼道理,
但卻是現實。課稅很好玩,先課了就對了,至於是不是能真正解決居住負
擔,好像沒人思考過。財產稅越高,越能打擊投機,那為什麼國外經驗中
住宅自有率都沒有比台灣高?有一個比台灣高的國外經驗,倚靠濫放貸衝
到了八成住宅自有率,結果金融體系崩潰,被評比機構認為還有七成的下
跌空間。有另一個也想靠濫放貸提高住宅自有率的國家,結果衝三年就炸
了,還好這兩年貨幣流通體系緩慢復甦,經濟也重回軌道了。扣除這兩個
例外中的例外,好像財產稅越高,越無法達成居住正義,為什麼?
因為居住本身沒有產值呀。把家裡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兄弟姊妹全擠到同一
間房子裡,再多有效率的利用空間,依然不會帶來什麼產值。對資本課徵
持有稅的本意在於提高資本使用效率,然而一旦資本的運用上不會產生任
何產值,對資本課徵持有稅只會造成傷害。主張高持有稅的亨利喬治學派
在實務上全面潰敗不是沒有理由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