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換成房仲的經理跳出來
他說反正我這價格現在是不可能成交的啦
快點來解約
還說如果我時間多想要告 那我們也沒在怕的 這種糾紛看多了
說真的房仲這種希望我快點解約的態度很怪
房仲不是都希望能快點成交?
我想可能是 1找到新潘仔出更高價要買 2他們自己想吃掉這間
然後拒絕讓我跟屋主碰面談 說要保護他們的買家
要他們提出銀行的簽呈 他們只給我一個電話 要我打去問
他們這種對於解約的堅持和絕對不讓我和賣家接觸的態度 讓認為非常的有問題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總行拒絕地方分行的撤銷查封申請會有簽呈嗎?
看起來是吃定一般善良老百姓了
我以後不要找這太平洋房屋了 我發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