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都更條例違憲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3-04-30 00:34:11
※ 引述《ZMittermeyer (我不是善良老百姓)》之銘言:
: 文林都更案行政程序違憲
: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即時報導】
: 2013.04.26 04:18 pm
: 大法官今天作出709號解釋,宣告文林苑等3件都更案不符正當的行政程序,都市更新
: 條例有關「主管機關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之程序」,及「申請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
: 要時應具備之同意比率」等相關規定違憲,應在1年內修法,否則失效。
: 【2013/04/26 聯合報】@ http://udn.com/
: 憲法法庭大法官剛剛作出解釋
: 重點一:都市更新條例有關「主管機關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之程序」,及
: 「申請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時應具備之同意比率」等相關規定違憲
: 所以:程序上不能先斬後奏,同意比率也要重訂
: 重點二:限一年內改正,否則本條例失效
: 送啦~~~~~~超爽der 內政部說沒違憲被打臉打超大
: 自由市場萬歲啦,政府介入滾啦~~~
今天才和教憲法的老師談論這問題
作者: lohateve (阿懋)   2013-04-30 00:39:00
true story...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3-04-30 00:44:00
我想問 即便有優先承購權 那價格認定標準呢?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3-04-30 00:46:00
和政府徵收價的判定差不多吧..我猜.高雄太少看到都更,所以細節還在學習中..XD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4-30 00:52:00
哪個老師可以透漏一下嗎 我想看看政大法律系發生什麼事了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3-04-30 00:55:00
哪裡看得出政大法律系?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3-04-30 01:04:00
喔,因為DANS似乎是學長姐校友....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3-04-30 01:05:00
阿這樣的話,那當初中華路的那個雙面路店面可以買..!!看來我要去K一下法律了..XD
作者: rogger   2013-04-30 01:10:00
共同持有可以玩的東西不少哩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4-30 01:15:00
可以這樣玩就不用都更和徵收了 所以我才想問是哪個老師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4-30 01:17:00
我在想是你漏講了什麼 還是這個老師誤會優先承購權的意義我也曾經因為只有一個人吃不完烤鴨 讓烤鴨飛走了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4-30 01:18:00
K法律是一回事 吃烤鴨的時候最好有同伴幫吃
作者: kai761   2013-04-30 10:05:00
共有 之前是依法或自願加入成為共有人,跟都更不太相同
作者: kai761   2013-04-30 10:06:00
財產權可以限制,但要符合憲法規範。 翻709理由書,裡頭有寫
作者: kai761   2013-04-30 10:07:00
如第二段
作者: blurry (今生今世)   2013-09-29 0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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