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p520 (異理啊議!!!)》之銘言:
: ※ 引述《BeReal (Be Real)》之銘言:
: : 這陣子常看一棟大樓
: : 結果家人和仲介聊天的時候
: : 管理員私下給我屋主電話
: : 想知道這樣成交的話會有什麼風險
: 房仲很忙的,哪有空跟你跑法院
: 會被告都是太囂張,已經簽要約書,斡旋,才去跟屋主私下交易,這種的當然會被告
: 一般出來看屋根本不會留基本資料,上法院能拿出來的證據只是那只電話號碼
: 除非房仲手機還有錄音存檔一兩個月,否則能證明什麼 ??
: 難道還會去調路口監視器不成 ??
: 房仲很忙的,一天到晚跑房子,哪有空理你,除非你太囂張,不誇張,不然沒人理你的
我說真的
你要幹些不知廉恥的事情默默的幹也就算了
別人知道也就說你做事不上道
頂多以後做生意把你列為黑名單少賺點錢就是了
公開講這種事情跟用完盜版還高調上網說
哪邊哪邊有種子有大補帖買一樣不要臉
: 另外 mobile01 案例是已經簽了要約書,這種的當然會被告
: 如果房仲跟你只是帶看,那你只有道義上的問題,並非一定要跟帶看的房仲買
: 有的屋主賣屋像撒網一樣
: 聯絡五六家仲介 + 警衛 + 去公告欄貼公告 + ptt + 591
: 如果帶看就要跟房仲買,那警衛帶看是不是就一定要跟警衛買 ??
房仲的成本比警衛高多少請參考 #1EnKJhk0
如果你今天已經鎖定某個社區
我的建議的確可以考慮隻找警衛就別去麻煩人家房仲
: 其實你只是經由不一樣的管道買到這房子而已
: 好了就這樣,擋人財路少說一點
根據我經驗是這樣
當議價議到最底價都出來,價錢一翻兩瞪眼時,房仲能做的事真的不多
但一般的賣方跟買方很少能有這種技巧議到兩邊底價出來
缺乏議價技巧的一般人
多半是雙方還在出價階段就被對方氣到不買/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