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地上物未保存登記之物件

作者: justitia (沈迷)   2013-05-05 01:49:45
※ 引述《t6370345 (貓咪QQ)》之銘言:
: 因為最近看物件剛好有看到幾件喜歡的~
: 但是發現他是地上物未保存登記的
: 想請問這會有什麼問題嗎?
我假設你要問的是所有權移轉的問題
民法物權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取得,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據此,未經保存登記的房子,是無法經登記而移轉所有權的。
但是,未經保存登記的房子還是有市場價值存在,實務上的作法,
是以原始出資建築人為所有人,所以,如果你要買這種房子,
要能確定賣方是原始出資建築人,或者是有相關證明文件可得確定該屋是從
原始出資建築人合法移轉,這樣未保存登記的房子你才能取得所有權。
不然,單純只有土地過戶,日後若有人憑原始出資建築人身份主張房屋所有權
(例如他有興建房屋的包商單據等),你就沒有資料可以對抗他,而主張你不是
只有買土地,也有買房屋。
以上,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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