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次賣地被說死過人後,
查證鄰居並不是發生在我的土地上
過兩天地就順利簽約賣出,
期間過了近2個月,
就在昨天土地鑑界後,原本緊鄰
在旁小面積可利用的"水利地"鑑界完才發現
竟然是別人的農地,仲介建議買方乾脆買下來
但因面積太小,無法分割買賣
仲介希望雙方能再談談後續的處理
當初我買那塊地時前仲介(當地里長)介紹
旁邊的那一小塊地是水利地,可以拿來利用等等
是一個誘因,所以也就買了
現在才發現只有旁邊的水溝才是水利地,剩下的那一塊
是別人的農地..導致買方覺得落差太大
我也同意雙方再溝通,但我賣地扣成本加利息6年僅賺約5萬.
請問若雙方見面談時,買方希望我再降價的話
我該降價嗎? 畢竟我賣的是權狀上的東西,旁邊如何..其實與買賣無關
若買方不買,我或買方會有什麼賠償嗎?
若買賣不成,前仲介並未告知當初的水利地其實是別人的農地
前仲介有什麼責任要負嗎?
畢竟我還是希望買賣能順利完成,在買賣雙方溝通時,我要請前仲介
一起談嗎? (現任仲介不希望一起談)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比較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