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動產說明書 凶宅、基地台須載明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5-22 23:11:35
1.來源連結: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90457
2.內容:
不動產說明書 凶宅、基地台須載明
2013/05/22
【聯合報/記者江碩涵/台北報導】
內政部日前提出「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業者必須
在說明書載明是否為凶宅、周圍是否有基地台等諸多項目,最快年底實施。不
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昨天表示,修正草案項目多且雜,賣屋前得多花二十天調
查產權,將拖延交易時間與手續。
內政部去年下半年研擬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增加載
明不動產是否為凶宅,不動產三百公尺內是否有墳墓、變電所、電塔、機場,
不動產一百公尺內是否有基地台、加油站、葬儀社,土地是否為禁建、斷層等
項目,這些細項過去未被要求載明。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表示,修正草案內容繁雜且
多涉及專業領域,可行性不高,呼籲政府先建立好相關查詢網站後再實施,否
則將造成仲介業恐慌。
但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說,促進不動產價格透明化、減少爭端,不如一
開始就做好權利項目、土地使用管制內容等產權調查;該草案預計最快下半年
通過,年底實施,不動產經紀業若違法沒詳細載明,罰六萬至三十萬元。
不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同榮表示,業者曾嘗試調查不動產物件附近是
否有基地台及斷層等問題,發現政府網站根本沒有資料,必須行文給相關單位
查詢,光一份公文往返就要五天以上,若同時有多份公文,至少得花上二十天
,比起以前只要調查產權就可銷售,賣屋將更困難。
3.心得或感想:
登記清楚一點總是好的。就像有些房子寫面保護區,結果,清明過後才發現那
其實有公墓,保護區是保護區,但公墓沒講。還有,有些基地部份是公墓遷走
的,不知道要不要登記?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3-05-22 23:17:00
立意良善,一般約也調,真的會虧大了,而且,公家機關也得就定位,全部仲介查斷層,內政部就累死了。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5-22 23:27:00
利益良善,只是內政部真的欠電,自己都做不到的規定別人要做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3-05-22 23:32:00
這也不是第一天發生 政府將稽查成本往外推
作者: Motor (愛貓愛狗愛家人)   2013-05-23 11:52:00
有些資訊根本沒地方查,要仲介去哪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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