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什麼年輕人不願意貸款買房

作者: henrypinge (Edward)   2013-06-25 13:59:28
我一直搞不懂一件事 就是台灣為什麼不能像美國一樣
如果房貸付不起就不繼續付了 就把房子的產權丟給銀行
感覺這樣做對大家都有好處
如果一個薪水低的上班族35k/month 根本買不起4000~5000萬的房子
向銀行貸款就好啦 管他要背50年還是60年
反正只要房價跌了就不繼續付房貸 打包走人房子丟給銀行
若是房價繼續漲 漲到7000~8000萬 那更好! 重新辦一次房貸
像美國一樣把房子當作提款機 一個上班族瞬間多了幾千萬的財富
讓房價漲和消費力形成"正向循環"
如果銀行沒那麼多錢就用 MBS 讓壽險業者去買反正他們閒錢這麼多
作者: applejone (haha)   2013-06-25 14:06:00
我們國家有本錢開印鈔機? 四萬比一又要回來了嗎?
作者: KrisNYC (Kris)   2013-06-25 14:09:00
樓上你這麼一說 我們倒真的是頗有一些外匯的本錢可以開...
作者: pcj (愛睡覺的小熊)   2013-06-25 14:13:00
外匯最好可以這樣用啦
作者: jackliu (Jack)   2013-06-25 14:14:00
美國可以把產權丟給銀行,無需償還不足以清償的債務?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3-06-25 14:15:00
現在不就有人再推這種思想嗎?利率低不借是笨蛋,以後還不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3-06-25 14:16:00
出來就丟給銀行,銀行要倒的話,又是納稅人去救。反正就拼一槍,拼過就你的,拼不過就納稅人倒楣,怎麼看都賺呀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3-06-25 14:17:00
台灣也可以丟給銀行啊 只是你就沒信用了
作者: KrisNYC (Kris)   2013-06-25 14:19:00
就自願破產吧 依破產法規定 如果你帳面收入高於州平均者適
作者: henrypinge (Edward)   2013-06-25 14:20:00
我覺得最重要的就是讓想要有房子的都可以有房子
作者: KrisNYC (Kris)   2013-06-25 14:20:00
用13章寬限3-5年還錢, 低於平均線呢適用第七章 留下夠你
作者: KrisNYC (Kris)   2013-06-25 14:21:00
生活的基本資產(自住房跟一台車), 然後你就會跟川普先生一
作者: henrypinge (Edward)   2013-06-25 14:21:00
這方式感覺既滿足人人都有屋文化也滿足炒房文化
作者: KrisNYC (Kris)   2013-06-25 14:22:00
樣被永久註記破產過(喔對了他還超多次的), 然後就可以過很
作者: henrypinge (Edward)   2013-06-25 14:22:00
這樣不是非常適合我們嗎
作者: KrisNYC (Kris)   2013-06-25 14:23:00
正常的生活 這些債務從此與你無關 但是以後要跟銀行打交道辦信用卡啦 貸款啦 開公司或開投資帳戶, 乃至於做某些工作
作者: KrisNYC (Kris)   2013-06-25 14:24:00
都會有一些限制
作者: henrypinge (Edward)   2013-06-25 14:24:00
我覺得 = =大部分的台灣人會跟銀行打交道的只有房貸只有很少數的人會去開公司
作者: henrypinge (Edward)   2013-06-25 14:25:00
我們的教育主要是訓練僱員 所以影響應該不大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13-06-25 14:50:00
問題是台灣並不是這樣 台灣的話法拍之後 法拍不足額的部分還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13-06-25 14:51:00
是得還
作者: henrypinge (Edward)   2013-06-25 14:51:00
所以要修法跟美國一樣阿房貸不還 產權歸銀行 債務人就沒事了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13-06-25 14:53:00
你覺得是財團的話比較有力 還是你的比較有力
作者: KrisNYC (Kris)   2013-06-25 15:24:00
要這樣修法要先搞清楚第七章裡的信託清算還有買單機制
作者: KrisNYC (Kris)   2013-06-25 15:25:00
不知道台灣的銀行業有沒有這個屁股這樣概括吃呆帳...
作者: zusuki (小建建)   2013-06-25 15:27:00
基本資產(一間房+一台車) 已經贏過ㄧ堆人了 0rz
作者: KrisNYC (Kris)   2013-06-25 15:29:00
基本資產是看法官認定得出的, 如果你老婆有房有車 那你名下的很可能會被強制信託處理掉 因為理論上你可以用家人的
作者: tsaicy (網中人)   2013-06-25 17:36:00
可貸的成數就可能只有5成以下了..
作者: hohotime (hohotime)   2013-06-25 18:12:00
然後房價一倒,推給銀行後自己去住帳篷.但台灣社會福利差
作者: hohotime (hohotime)   2013-06-25 18:19:00
美國人失業可以給政府養;況且有第二個國家是這樣玩的嗎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3-06-25 21:29:00
怕啥,財產都過戶給兒女親人就好啦,孫道存還不是過很好
作者: KrisNYC (Kris)   2013-06-25 22:05:00
孫是過給別人的女兒...(默)
作者: trumpete (流浪)   2013-06-26 01:23:00
這篇文章完全鼓勵炒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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