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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25日 許麗珍╱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昨一讀通過《台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將捷
運站出入口半徑五百公尺範圍內,可做為受理容積移轉的接受基地,放寬為半徑八百公尺
。學者表示,建商在捷運站旁可蓋樓地板面積變多,投資效應變大,但將增加周邊公共設
施與道路負荷;民眾則質疑是給建商更多炒房機會。
人車多應有配套
該自治條例昨一讀通過,可望今天市議會大會二、三讀通過,原北市捷運站出入口半徑五
百公尺範圍內,是受理容積移轉的接受基地,放寬為半徑八百公尺。逢甲大學都市計畫與
空間資訊學系主任劉立偉解釋,放寬代表該範圍內的建商,可蓋的樓地板面積增加,更具
投資效益,但都市開發強度增加,因此帶來的人車,也將更凸顯公共設施與道路不足,政
府應做後端管控與提出配套應變措施。
議員促容積銀行
北市民眾曾先生說,捷運站旁房價抗跌,質疑放寛範圍是圖利建商與帶動炒房。北市都發
局總工程司高文婷回應,放寬不能與炒房劃等號,高雄市早已放寬為八百公尺,主要是捷
運交通便利,近年容積移轉朝公共運輸導向,希望容積轉移在捷運站周邊,因此帶來的人
車可有更便捷的交通因應。
昨議員也盼放寬因飛航安全或山坡地遭限建地區,同樣可容積移轉,及實施「容積銀行」
等,但暫無法納入條文,自治條例設有明年六月底失效的落日條款,故提出附帶決議,要
求北市府明年四月前另提航高與山坡地限建、容積銀行等修法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