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分兩種
一種是朋友間的投資,通常作法就是出多少佔多少
有點像公司合夥
基本款
1000萬的案子,你出500我出500,賺錢大家各分一半最簡單
進階款
1000萬的案子,貸800,你出100我出100,但有個問題是出名字
貸款的人背風險,所以會有幾種解法
1:賺了錢按 73 或 64 分
2:改為貸少一點,沒出名的多付一點
比如說貸 750 萬,出名字的付100,沒出的付150
複雜款
超貸,或轉貸了.....不解釋
我跟朋友的合作法大家可以參考下
#1HUZwbYq 本版 15580 篇
一種是有房地產專業人士介入,比如說仲介或代書
這種情況往往是插乾股或者投入/佔股比例較高
1000萬的案子
貸800,金主出200,賺的 55,64,73,82,91 分都有可能
1000萬的案子
貸750,金主出200,仲介/代書象徵性的出50,賺的 55,64,73,82,91 分都有可能
這時候一定有人要問了,這種合作是怎麼出來的
很簡單,這種案子絕大多數買進時就"低於市價"立刻轉賣當下就"有利可圖"
所以等於是仲介/代書把部分錢送給金主賺.自然合作條件是特殊的
帥的操作基本上公開公正但難說公平
他的買進價是高於市價,但又要插乾股,跟業界不成文潛規則不符
做法類似於炒股做手的炒作手法
高於市價的買入期待後手的抬轎以及基本面重大交通工程的完工利多
作法好不好,甘願抬轎/當白老鼠的人自己負責
本來做生意就是心甘情願兩情相悅
不過帥使用了不少的傳媒為他的事業進行宣傳
我是逐漸認為,既然用了 ptt 做宣傳,應該是提出一套可檢驗的退場機制
比如他既然名下無恆產,要如何保證他所謂"虧錢全賠"的承諾雲雲
畢竟鴻源的投資法也是大家心甘情願拿錢投資
分時度假村的概念也從來沒騙人,
不能說"心甘情願"四個字就是萬靈丹
因為一但用到大眾傳播媒體(尤其是ptt)的公器來進行宣傳
我認為就該負起一些揭露投資細節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