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人的公關稿而已。
政策要求要100%同意,都100%同意何必去走簡易都更,只能換到一
半的都市更新獎勵?都全部同意了何不多凹半年一年的都審拿完整
的獎勵呢?
我的看法是,這個政策真實目的不是要幫助都更開發,而是有些建
商看壞後市,想把頭洗一半的整合地快一點推案出去賣,不想多跑
都市更新審議流程,然後還能多拿到一些些獎勵。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8069490.shtml
重點在倒數第二段:
此外,明年將檢討修訂土管要點,將上述規定調整為基地逾500平
方公尺、地主全體同意,可獲20%容積獎勵,除不必經都更程序,
也不必經都設審議就可直接申請建照。
明年想要縮小都更單元到 500平米,還可以繞過都更與都審,直接
給20% 的獎勵!這個擺明要給小建案建商白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