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vechildren (黃小綺)》之銘言:
: 背景說明:在高雄某套房大樓租屋,覺得還不錯,某天就向李管理員提起
: 『這裡有人要賣房子嗎?如果有麻煩跟我說』當時他只說會幫我留意
: 事件經過:約莫3.4個月後,某天接到另一陳管理員的電話
: 『小姐,我是管理員,聽說你想買房子,現在14樓有人要賣,
: 你在家嗎?現在方便上去看嗎?』『可以啊!』『那我跟你一起上去』
: 上去後,在等待屋主開門時,陳管理員說:『我們這個要收介紹費喔!
: 要收2%』我:『2%不是外面房屋仲介收的價格嗎?』
: 陳:『這是我們管理室的規定啊!你要用仲介我也有牌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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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付的話,就先問他是哪家經紀業吧
請他開發票給你,
然後.....
如果他不是經紀業者,可處10萬以上30萬以下罰款,
如果他是經紀業者,那隨便抓就可以讓他們公司被罰到死,
(未經委託即銷售、不動產說明書解說...)
供你參考拉~
: 接著屋主開門,因屋主是女生,不希望管理員進她房間,我便獨自進入
: 考慮約10天後,我和屋主簽約了,代書是我自己找的
: 這之中李管理員曾問我看得如何,我只說還在考慮,沒跟陳管理員有接觸
: 簽約時代書也說2%太不合理,一般會包個紅包,但應該不能強制收取
: 我很天真的以為應該是陳管理員的個人行為,今天鼓起勇氣面對這件事
: 趁李管理員跟總幹事都在的時候,去詢問關於仲介費的事
: 答案是大樓有規定不能收取紅包介紹,但因陳管理員自己的仲介執照
: 所以他可以自己跟我收仲介費,有問題自己跟陳管理員談
: 疑點:1.我當初問的是李管理員,並未委託陳管理員
: 2.陳管理員是等我上了14樓才告知要收取仲介費,我根本不知道他有仲介執照
: 3.我們既沒簽約,也不是什麼管理室的條款規定
: 心情:有一種被騙了吧!虧我還以為李管理員是好人,結果他挖洞給我跳?
: 我願意給個紅包,但是一通電話就收取2%,會不會太好賺?
: 如果房仲們看到這,自己風吹日晒雨淋,還要跟公司抽,
: 變身仲介的管理員,在我心目中就像披著羊皮的狼
: 可是都簽約了,這個問題還是要面對,畢竟以後住在這裡的人是我
: 我不想鬧得太難看,也不想付仲介費,有什麼說法或法規可以跟他談
: 讓他知難退讓改收紅包嗎?我想他最近可能會找我要仲介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