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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臺中市民的房子真大,平均每戶住宅建坪達50.51坪,居五都之冠,市民的住宅自有率也
達86.43%,居五都第四位,家庭主要設備如彩色電視機、行動電話等的普及率也達九成以
上,汽車為67.81%,身為台中人,應該很幸福才對。
台中市政府主計處為瞭解臺中市各類家庭收支情形,供作改善人民生活,釐訂社會福利政
策等重要參據,進行全面性的家庭收支調查,調查結果發現台中人的生活條件真的很不錯
。
主計處調查結果101年臺中市平均每戶所得收入總計為106.7萬元,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
即所得收入扣除非消費支出)為88.7萬元 其中剔除戶內人口消長變化因素,則平均每人可
支配所得為27.1萬元,較100年之26.5萬元增加6千元(2.2%)。平均每戶儲蓄為16.9萬元
,平均消費傾向為80.96%,於五都排名第3。
這項調查也發現,臺中市E世代科技家用設備日趨現代化,家庭主要設備如彩色電視機、
電話機、洗衣機、行動電話及熱水器之普及率均達9成以上,已近全面普及。若與五都相
較,臺中市濾水器普及率為42.16%、汽車為67.81%,皆名列五都之冠。
而洗衣機、熱水器及開飲機的普及率,於五都中皆位居第2,依序為98.11%、99.60%及
50.37%;另行動電話普及率更高達92.69%。
台中人最傲人的就是房子大,主計處調查發現擁有自有住宅家庭占全體家庭比例為86.43%
,較100年上升1.27%,居五都第四位。平均每戶住宅建坪達50.51坪,雖較100年之51.76
坪減少1.25坪,但仍較臺灣地區之43.56坪高出6.95坪,為五都中最高。
調查中也發現一可喜的現象,臺中市的貧富差距有縮小現象。主計處將家庭可支配所得大
小按戶數分成5等分,最高20%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167.7萬元,較100年之179.8萬元減少
6.73%,而最低20%家庭(含無所得家庭) 33萬元,較100年之32.5萬元增加1.62%。在低所
得家庭增幅大於高所得家庭之下,致所得差距倍數由100年的5.53倍下降至5.08倍,縮小
0.45倍,與臺灣地區所得差距倍數6.13倍相較,也縮小1.05倍。
主計處的調查以臺中市101年年中現住家庭戶數87萬5,159戶為抽樣副母體,採用「分層二
段隨機抽樣法」,抽取樣本2000戶,進行實地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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