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奢侈稅九大避稅門路 國稅局全都知道了!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3-09-04 12:54:07
高價低報
一般來說不敢這樣
因為買家可以主張合約價給付
1千萬的房子,奢侈稅15%也才150萬
可是你合約簽700萬,少了300萬,買方是可以主張只付700萬歐
一般會這樣做都是車位,或是那種1百萬的套房
不貸款屋主沒貸款情況下
屋主權狀、印鑑證明、印鑑章齊全,買方簽約當下直接現金付清
直接用公告現值送買賣件過戶
不然一定被查
假贈與真買賣(贈與方式移轉給無血緣關係的買家)
金流一定會被查到
除非搬現金
一般會這樣做都是車位,或是那種1百萬的套房
不貸款屋主沒貸款情況下
屋主權狀、印鑑證明、印鑑章齊全,買方簽約當下直接現金付清
直接用公告現值送買賣件過戶
利用人頭出售房屋
除非遇到笨蛋投機客
一般投機客在做自備款都是搬現金
賣掉分錢也不會馬上分
就算是匯款,頂多申報贈與現金220萬
房子賣掉前不要回流,搬現金就好了
不過如果收入比或是剛滿20歲就有能力買1千多萬房子
這也會被請去喝咖啡
逼看看你會不會招供
打死不認就查贈與稅(問題是單一人贈與不過220萬,根本不怕)
先贈與後出售(贈與給親友後,旋即出售房屋)。
這個歐
只要受贈人證明有自用居住事實
資金不要馬上回流,國稅局也沒他皮條
「信託登記」
這問題就大了
「預告登記」
要看怎麼弄
看是債務上的預告登記
還是買賣上的
要弄文件都要齊全
「設定抵押權」
如果你是設定給之後買的人
那就是找死
一般都會設定給第三人,子女或老婆
關係設定越遠越好
預售屋進行「權利買賣」
這筆課奢侈稅有爭議
因為那是合約權利轉換
並沒有房屋與土地銷售行為
真正的銷售行為是建設公司
只是進行合約轉讓
課所得稅依法有據
奢侈稅...多惹爭議而已
「以租代售」。
一般都用於快到期
問題是只要不先簽買賣契約
我先簽租約
房客不能跟房東買房子
作者: VBT (批踢踢是個神奇的地方)   2013-09-04 20:33:00
作者: iris1025 (Iris)   2013-09-04 23:48:00
資金不回流,也不能亂流,不然幾年內都會去喝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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