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exss ()》之銘言:
: 每次 看房子時
: 看到房仲 那種再不買就沒機會了
: 心想 他們不也是炒房幫兇 一堆術語
: 我們賺錢 不只要付房貸 還要負責養他們
: 真希望 他們能倒一些 這樣可能更專業 更感恩
說是幫兇這倒是不為過,若追根究底尋找真相時,真正的元兇就是投機者及屋主.
當你房子購買時金額是100萬,到你賣出時的市場行情價值500萬
你會佛心的用你當時購入的100萬金額去賣嗎?我想應該不只賣500萬,希望賣高於500萬吧
買低賣高,這是人的天性也是貪性,房屋仲介只是買賣雙方的橋樑而已.
他們的工作是,替賣方省去很多時間 1.帶看 2.介紹房屋 3.找尋客源 4.幫你拉高出價
替買方也是省時省事1.找尋你心中所想要的房屋物件 2.幫你拉低賣方底價
當你親身接觸房仲,你會瞭解到,房仲會希望壓低賣方底價,拉高買方出價
真要說的話,我個人認為房仲反而是比較傾向於『買方』
『因為房仲才是最希望房屋順利成交的人』
法規規定服務費最高收取6%,但就我瞭解,成交總價高的物件,通常都不會收足6%
賣方收4%買方收2%,但通常都會被雙方砍%數,另外舉例實價登錄1000萬成交就是1000萬.
服務費60萬是另外算的,和房屋實價登錄無關.
自己家人從事這行,所以知道的東西比較多一點.
對的事情,我不會找理由推卸,錯的事情,我會據理力爭的辯.
當你在推卸或是指責別人時,想想看自己是否才是拉高房價的最大元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