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會有奢侈稅嗎

作者: catden (小豪)   2013-09-18 22:29:52
※ 引述《catden (小豪)》之銘言:
: 請教各位高手一個問題
: 我原先有二間房子
: 一間在高雄一間在新北市
: 今年七月把高雄的房子賣掉剩一間
: 今年八月初把新北市的房子贈與給我老婆
: 今年八月底買了一間台北市的房子
: 如果現在九月底把新北市的舊房子賣掉
: 這樣會被課到奢侈稅嗎
: 這些房子皆自住無出租及營業用途
: 如果不想被課到
: 有什麼該注意的地方
: 我記得先買後賣在一年內是免納奢侈稅的
剛看了推文,有些不解
請問各位大大
我不是符合這92-2嗎(摘自國稅局網站)
92.哪些情況下,銷售不動產不是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課稅範
圍?
答:銷售不動產非屬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課稅範圍情形如下:
(1)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1 間房屋
(含坐落基地),並辦竣戶籍登記,且在持有期間無供
營業使用或出租。
(2)所有權人原符合第(1)點規定,但本人或配偶購買另1
間房屋,以致於出售第1 間房屋時擁有2 間房屋,只
要在完成新房地移轉登記之日起1 年內出售該第1 間
房屋;或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
出售該新房地,而且出售後仍符合第(1)點規定(即本
人與配偶、未成年直系親屬仍僅有1 屋,辦竣戶籍登
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作者: amx002 (不騙你..我是好人喔)   2013-09-18 22:59:00
撲...所有權人原符合第(1)點規定 後面才成立
作者: amx002 (不騙你..我是好人喔)   2013-09-18 23:00:00
現在你就是不符合1 那2就不用說了啊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3-09-18 23:11:00
去問代書,說清楚,我現在不想在回答,因為問的人常常重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3-09-18 23:12:00
點沒提到,我若在此回答會害了你,你得親自面對面問代書
作者: catden (小豪)   2013-09-18 23:28:00
感謝 我會面對面去問代書的
作者: cheujimmy (毛及卡卡卡..)   2013-09-19 02:24:00
1是一定的 不過2基本上就是由萬稅局認定的 常常有代書仲
作者: cheujimmy (毛及卡卡卡..)   2013-09-19 02:25:00
介都覺得符合2的免徵標準 但萬稅局說要課就是要課
作者: pn33 (good)   2013-09-19 09:58:00
要課,原則是把你太太的當作你的來計算。
作者: catden (小豪)   2013-09-19 21:03:00
我太太和我現在就只有一間啊 新北市那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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