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會被這間爛房屋仲介氣死, 小弟買的是中古公寓頂樓, 從今年五月發現房子有漏水情
形, 一直反應屋主和房仲, 兩邊都在閃躲, 房仲要我自己花錢修繕, 屋主說他有付仲介費
要我自己找房仲處理. 最後受不了我提出民事訴訟了!! 目前正在等法院開庭通知, 但我
對這樣的房屋仲介真的很唾棄, 請大家看了以下的詳細過程後(每個過程都有文件或照片
的證據), 看是否還有其他方式可以教訓這間房屋仲介!
102.04.22簽約
買賣過程房仲和屋主完全沒有提到房子有漏水的情況, 且契約內的房屋現況說明書第五項
漏水部分”勾否”無漏水
102.05.05 與房仲一同看屋時發現屋內有多處滲漏水,
漏水程度已經到地面有積水了, 而簽約前看屋未發現有滲漏水現象, 那幾天有下過小雨,
屋主大約是在去年底有重新粉刷過, 猜測是剛粉刷好的油漆已抵擋不住後續的下雨, 而且
屋主還沒粉刷時一定可以看出牆壁有滲漏水的水痕, 說不知道有漏水怎麼可能!
102.05.06 請房仲轉告屋主將漏水部分修繕好
結果屋主不處理, 請房仲出面, 房仲表示會派人修繕, 但卻不願意提供保固!! 沒有保固
的修繕誰願意讓你處理阿!!
102.05.18 第一次寄存證信函給屋主和房仲
102.05.21 和房仲簽立漏水保固切結書
寄了存證信函房仲才答應提供保固, 原本我存證信函內要求至少二年保固(一般的專業防
水二年應該不過份), 後來房仲竟然只願意保固半年, 為了大事化小, 且看在他們要派人
處理, 我接受了半年保固的條件, 與房仲另外簽了切結書, 房仲需負責將滲漏水部分修繕
到好並提供半年保固, 保固過後不再負任何責任.
102.05.22 價金付清, 交屋, 取得建物和土地權狀
我想房仲會願意跳出來幫屋主處理漏水是因為想要趕快成交, 擔心我寄存證會影響交屋時
間, 才會在前一天和我簽切結書.
102.07.18 下大雨後又漏水了!!再次跟仲介反應
房仲沒表示要處理, 說中古屋多少會漏水, 但那也不能隱瞞買家吧!!就算房仲也不知道,
你們接了這間案子, 理應有調查屋況的責任和義務!! 怎可以推拖什麼都不知情! 上次請
人做的防水根本沒有效果, 覺得根本不是請專業的防水師傅, 只是隨便找人應付了事, 剛
做好防水才一個月又漏水!這是什麼爛工程!! 真的是老天有保佑在這半年內又下雨, 不然
根本不知道如此不堪的施工品質, 自己退一步的結果卻讓房仲如此草率了事, 當時應該問
對方是否有店面或名片確認是專業防水師傅才對!
102.07.22
由於受不了一直漏水的問題, 房仲又不處理, 自己去特力屋買防水材料做頂樓防水. 先擋
一擋~
102.07.30 向房仲要求賠償2萬, 漏水從此不追究
本來想大事化小, 不想太為難對方, 也不是想趁機獅子大開口, 2萬的金額根本不足以修
繕漏水問題, 沒想到房仲竟然不肯答應, 也不願意跟屋主協調!! 後來好險他們沒有答應
, 因為後來我去估價, 只少要14萬!! 但也看出他們是多麼沒誠意! 連2萬要解決這件事也
不肯!!
102.08.21 颱風後再次向房仲反應嚴重漏水
經過房仲派人局部修繕和本人自己花錢做頂樓防水, 都還是會漏水, 可見這已經是嚴重瑕
疵, 在雙方都還沒做防水之前, 且房子有半年以上沒住人, 說不知道會漏水根本不可能,
房仲於隔日前來查看漏水況狀, 當天正好下雨天, 確實見證漏水狀況, 且當天一樓住戶和
水電師傅都在場可以做證, 房仲依然沒有表示要修繕,一直在推託.
102.09.02 第二次寄存證信函給屋主和房仲
屋主還是表示當初有付仲介費, 有問題應該要找他們不是找他, 還說自己是殘障有什麼病
症之類 (難道這樣就可以不用負責??)
而房仲也是一直在推卸責任. 一方面說他們也不知道這屋子會漏水(難道房仲接了這案子
不應該盡到調查屋況的責任嗎?), 另一方面說當初屋主已經很便宜賣我了, 要我將差價自
己花錢修繕! 這到底是什麼道理!!?? 難道價錢低就能隱瞞瑕疵! 而且要這樣比根本比不
完, 去年2樓買的比我更便宜這怎算? 怎能用這樣去比, 而且假設今有碗高檔魚翅賣很便
宜,但裡面有蟑螂屎你會買來吃嗎??
後來房仲因為第二次存證信函才表示要在派人修繕, 但這次卻不願提供任何保固!!連半年
都不願意!! 開什麼玩笑!!那有做防水不提供保固的, 所以我不答應讓他們進行修繕,決定
直接向前屋主和房仲提出民事告訴.
102.09.02
請專業有店面有統編的防水公司估價, 需14萬
真的很慶幸當初自己心軟要求2萬就好, 對方沒有答應!(他們良心真被啃了)
從以上情況,在下非一開始就想真的提告, 一直再讓步想大事化小, 經過幾個月的溝通,
也嘗試讓房仲修繕看看,結果都讓人失望, 連要求2萬賠償都不肯,
而且都一定要我寄存證他們才會有理會,從來不會主動想要處理,到最後擺爛不再理會我
, 才讓我決定要提告, 而且一直到現在他門店長都沒出面跟我說過一句話,
這過程的折磨我想有經歷過的人應該會懂…..
我在請律師幫我寫訴狀時,他說他看我並不是個愛惹是非之人, 純粹只是要個賠償解決漏
水問題而已, 他說其實要整這間房仲很多方法, 甚至可以告他們詐欺, 或向房仲公會或消
基會投訴等等~~
請問各位, 是不是像那位律師說的那樣, 我可以再走其他管道讓這間房仲好好得到教訓嗎
? 真的對他們的處理態度很不滿!!
我想等法院判決結果出來是我勝訴的話, 我要把整個過程和法院判決結果公布在網路上
讓大家知道這間爛房仲!!! 然後也給其他家房仲,讓他們以此去打擊那間爛房仲!!!
真的是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