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要簽約了!
請問如果備註條款改為:
若因房屋的鑑價金額過低造成房貸金
額不足350萬或利率超過2.2%,則可
無條件解除合約。
這樣屋主會不會比較容易接受?
謝謝
※ 引述《orapin (嘸通乎人看袂起)》之銘言:
: 大家好 (手機發文 排版不佳 請見諒)
: 這幾天可能要簽約買房了
: 成交價大概會500萬左右
: 請問如果簽約時附註特別條款如下:
: 若非因買方(買方無保人)信用問題造成
: 之房貸金額不足350萬元或利率超過
: 2.1%,則可無條件解除合約。
: 這樣對我們買方比較有保障
: 應該要堅持這點對吧?
: 對賣方而言應該也是合理可接受吧?
: 有點怕賣方不同意
: 買賣不成了 斡旋金3萬被沒收
: 另外再請教一下
: 我們要買的這間是鋼筋混凝土造
: 的屋齡16年透天 不是邊間
: 但隔壁是邊間也在賣
: 我們也有去看
: 我們要買的這間
: 看起來是沒有重新粉刷過
: 約1%的牆面有壁癌
: 邊間那間 約5%的牆面有壁癌
: 而且二樓廁所會滲水到一樓牆壁
: 我是因為看了邊間有點懷疑
: 此建商的施工品質
: 也有點擔心隔壁廁所靠我們的牆壁
: 會滲水過來
: 請問是我想太多
: 還是應該慎重考慮一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