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買了新的房子
但現在卻發現房仲當初在簽約時未告知陽臺有變電箱
但我們已經付了前10%進去
剛剛打給房仲
房仲的意思是說 我們只能自己買了再賣
不然會賠那10%
想請問板上的朋友 這件事情該如何處理?
手機發文排版較亂 請見諒
作者:
Goei (Goei)
2012-01-04 19:58:00嫌惡設施最好是主觀認定 這政府有明確規定的ok?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2-01-04 20:06:00他唬爛你,先主張依民法88條第1項或92條第1項撤銷意思表示對方不接受,就去調解,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2-01-04 20:07:00定金要沒收必須是可歸責事由而不履行才能沒收(民法249)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2-01-04 20:08:00如果訴訟,你贏的機會比較高,法官通常會保護交易弱勢之一方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2-01-04 22:30:00
這就是黑心仲介
作者:
dir2007 (熊貓媽咪)
2012-01-05 22:31:00陽臺有變電箱是指外面還是屋裡啊@@
作者:
trantest (啾啾老公壞壞)
2012-01-06 00:05:00變電箱在房子裡也太可怕了.....
樓上沒看過家裡出租或營業也會有變電箱,常見不是自用的應該可以花點錢申請遷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