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www.land.moi.gov.tw/chhtml/hotnews.asp?mcid=2028&cid=1003
: Q4:實價登錄後是否會實價課稅?
: A4:內政部推動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係為資訊公開透明。因實價登錄地政三法均有規定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始得為課稅依據;因此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前,不作為課稅依據。
: 例如地政士法第26條之1第3項
: 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 始得為課稅依據。
現在還相信中華民國政府說話算話的...
不是懵懂無知...
就是少不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