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之銘言:
: ※ 引述《JohnMash (Paul)》之銘言:
: : 天賦人權與天賦房權
: : 人權乃是天賦 不可讓渡
: : 房權乃是天賦 但可以讓渡
: : 一個人在一個地方居住滿十年 就自動擁有房權
: : 一個人在一個地方只有一個房權
: : 如果要買第二戶房 必須向有房權者購買房權
: : 這樣 沒房的人 至少可以販賣房權以便在高房價地區得到補償
: :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07:00這個觀點套在"不動產"這三個字上其實是有問題的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08:00因為所有的不動產其價值都無法恆等,房權的大小都不一樣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
2014-04-25 00:09:00那這樣,我可以每個都市都擁有一個房權嗎?然後我全要200坪透天別墅.地坪200坪.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09:00以手機來說,同一型號的手機每人限購一隻可以保證價值都一樣
作者: ru04hj4 (純樸鄉下人II) 2014-04-25 00:10:00
用居住坪數來賣比較好 一個人30坪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
2014-04-25 00:11:0030坪透天媽??那我要住60米大馬路邊的透天.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11:00以不動產而言,就算都住在京站但樓上都比樓下要多爬一層時間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
2014-04-25 00:12:00高雄中山和三多路交叉口.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12:00如果你的房權是指總量管制的概念, 那跟容積率有何不同?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14:00房權可以買賣就代表能夠讓渡,那就會有死亡跟繼承的問題了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15:00你的作法會使台北以外的人要在台北住滿十年才能買房而房權使得每個台北人只能有一間房子...那怎麼有得租屋?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16:00變成台北市政府還要蓋一堆房子租給外地人讓他們住十年?
房權可以在巿場上交易 讓不買房的人同樣可以得到高房價的好處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17:00人權死亡會消失,死人不能投票;房權可以買賣,這問題就很大了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19:00我認為"房權"這主張極度縮小化就會像社區的"車位"一樣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20:00一開始每戶一車位,接下來有人想停兩部就跟其他人買車位房權因死亡而消失就更奇怪了,買來的東西會隨死亡消失??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21:00是原生者死亡還是過戶後的新擁有者死亡?如果死亡前他賣給兒子那還是變相繼承,理論上就不會消失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22:00如果買來後買主死亡會消失,那原生者還活著卻永遠買不回房權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28:00父親生前賣給兒子,兒子有兩個; 父親沒賣就死,兒子只有一個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31:00另一問題是你用房權買了房子,在你賣掉房子後應該會拿回房權可是屋主死亡房權會消失的設定在繼承就會出問題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32:00除非父親的房權跟著被兒子繼承,房權綁定房子之上但是這樣子房權就不會隨死亡消失,會一直繼承下去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33:00再來就是登記共同持有房屋的話房權要如何處理?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34:00兩個人都要有房權?只要其中一個人的房權?按登記比例扣房權?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36:00房權這個設定看起來會比"碳足跡"還要複雜太多了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37:00當然你也可以改成兒子必需有"房權"才能繼承房子,無則充公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38:00這是以房權非綁定概念,僅作為每活人可支配房屋數量限制用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39:00問題不在花錢買許可證,而是許可證有總量跟消失的問題
理論上可以繼承所有的房子 而不必買房權 只是要負擔遺贈税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41:00以線上遊戲來說,每個角色創造出來都可以獲得新手服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42:00結果你把新手服繼承給第二個角色再砍掉第一個角色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44:00如此一來這個世界會有越來越多新手服,因為都繼承了下來
大部份人繼承的房子頂多一戶 繼承的公平性牽涉的是遺贈税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48:00稅根本不是問題,問題在多人繼承一戶時的房權歸屬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49:00土地房屋可以共同持有,房權是否可以?或是能夠分割?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4-04-25 00:51:00住十年可以獲得,離開十年是否要回收?
十年可以累積 只要不賣就不消失 即使賣了房權 到巿場上也可以買一個
作者: shonbn 2014-04-25 14:36:00
還是可以買賣 問題還是一樣 辛苦兩位討論這麼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