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親於前年在桃園買的預售屋
原本合約上寫會於103年六月完工交屋
沒想到拖到現在都沒蓋好
打電話去問負責的小姐,對方說因為執照遲遲沒下來
所以今年都沒法交屋,要到明年了
建商規定說買的人若是在一個禮拜內沒繳工程款要付滯納金
那麼建商說好今年完工卻又拖拖拉拉一延再延,是不是也該付給買的人補償金
都建商說的算,其實很不公平吧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4-08-30 09:05:00你看看合約有沒有寫這段吧!有的話應該可依約要求補償
作者:
cashliu (QQ)
2014-08-30 10:23:00就給付遲延啊
作者:
wuvivian (wuvivian思啊,不過今天S)
2014-08-30 10:43:00我也遇到這問題ㄟ,現正收集証據寄存証信函準備求償延遲金,有興趣可來信討論切搓
作者:
sweet222 (就是要讓你感動)
2014-08-30 10:58:00預售屋本質是期貨成屋的本質是融資 除非你不貸款
作者:
ssiou (科科~~)
2014-08-30 11:19:00查土地設定情形,看到非銀行設定就要快追
那乾脆拿紅單可以轉讓期間5年不是更好XD紅單換約五年,後五年每年繳1%,大家說好不好啊XDDDD
作者:
kyo699 (GGman)
2014-08-30 12:34:00預售屋合約都有訂罰則,還有正式的交屋日期
作者: syntan (潛伏襲擊) 2014-08-30 14:17:00
中壢中華路的湯城11F上下 99年蓋到現在還沒完工勒....所以你那戶其實還好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