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有地都更趨嚴 財部:法制問題

作者: pinwheel1017 (風車1017)   2014-11-12 22:47:26
內文: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12日電)
立委關切國有地經常變相淪為圖利廠商與財團之嫌,要求財政部500坪以上國有地不
得參與都更。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國庫困難,國有地活化會帶來進帳,但參與都更則是
法制問題。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部分委員今天質詢國有土地參與都更情形,同時提案,鑑於國有土
地常以活化之名進行都更計畫,但常發生變相圖利廠商和財團之嫌,為有效控管國有土地
資產,避免淪為財團牟利工具,建請研議500坪以上國有地不得參與都更,500坪以下者不
得參與私辦或以建商為「實施者」的都更。
張盛和指出,立委們要求政府公辦都更,其實意思是要政府自辦都更,但得自己編預
算,但政府財政困難,土地活化後,可讓國庫進帳,若還要自編預算都更,會讓政府財政
更困難,所以才要讓民間專業參與,幫政府分攤,但民間企業總要有獲利才會參與,畢竟
民間企業不是公益事業。
至於立委不解,為何近期新北市的都更案都是冠德得標,台北市的捷運共構案都是日
勝生得標。
張盛和則說,招標制度是公開的市場制度,除非招標規定不合理,若招標合理公開,
每次都是某廠商標到,那只能算他厲害。
他強調,雖然國產法53條規定,500坪以上土地不出售,但這項規定未限制到地方政
府,財政部也管不到地方政府,財政部只能希望地方政府配合,發函到地方頂多是存查,
管理和使用的權利在地方政府,但這是法制問題,只能用呼籲的方式。1031112
連結: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411120427-1.aspx
其他:
那該怎麼都更
作者: josula (The devil wears adidas)   2014-11-13 03:04:00
等地震,等不到就當縱火犯,放一把火這樣就直接都更。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4-11-13 12:45:00
樓上這種說法恐有違反板規2-2-4之虞哦 慎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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