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iddler (firefountain)
2015-01-12 23:20:13想要問一個奇怪的案例
前一陣子賣了一間中古屋
因為當初有跟仲介講要實拿1000萬(也確實入帳)
簽約時有提到買方付了1030
(意即買方付了3%服務費,賣方未收)
只是現在家裡收到30萬服務費發票!?(這一點尚未跟買方溝通過:P)
因此不知道是單純仲介把發票開錯對象(應該給買方的開到賣方來<=有可能嗎XD)
想確定會不會因此多付稅款??不會有問題吧....
先謝謝你的回應:P
沒有錯,你賣了1030,付佣金30,實得1000,發票給你買方買到1030,付出1030,沒有付佣金,沒有發票
作者: sunnychin (Sophie) 2015-01-13 00:18:00
你的成交金額是1000萬還是1030萬呢?
作者:
dongku (親近k線)
2015-01-13 08:44:0030萬給你報稅用的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5-01-13 09:30:00就是仲介耍你而已~不然你來問幹嘛
作者:
abfat (已經 改變)
2015-01-13 09:44:00就一體兩面吧,要不就是實拿1030,給仲介3%的服務費1030*0.03 = 30.9 還多9K 你選哪一個 XD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5-01-13 10:53:00拍拍。被耍哭哭
作者:
aieou (恩哼)
2015-01-13 20:32:00你實拿1000萬,超過的部分也是買方出啊,哪裡被騙。還是成交價寫1000萬,買方收30萬你會感覺比較好過
作者: tsaicy (網中人) 2015-01-13 21:03:00
服務費本來就有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