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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宜宅弊案檢求重刑 葉世文61年、趙藤雄9年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八德合宜宅等弊案,今天辯論終結,檢察官論告時,引用康熙政要「別
項人犯,尚可寬,貪官之罪,斷不可寬」,具體建議法官對營建署前署長、桃園縣前副縣
長葉世文求處重刑,建議各判3個15年、1個12年、1個4年,合計61年(有期徒刑上限30年
),併科罰金3000萬元;遠雄集團創辦人所涉3件行賄罪,各求處3年、共9年,併科行賄
罪最高罰金50萬元。
遠雄退休副總也是3項行賄罪,各求處2年6月,併罰50萬元;葉世文的女性密友陳麗
玲被列為葉藉勢藉端勒索興富發建設的共犯,遭求刑12年6月;白手套、北科大退休教授
蔡仁惠因轉為污點證人,檢方請法官予以免刑或從輕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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