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之銘言:
: 首先我表明我的立場
: 1,房仲有付出,收費是應該
: 2,房仲服務費沒有理由是法定6%,此法已被監察院糾正,早該刪除
: 3,修法可以朝其他作業分別收費,不然對房仲也不公平
: 房仲的作業和付出,和一般有工作的人沒有差別,當然有上班有付出當然可以收費,這沒
: 有爭議;
: 現在台灣的問題是,仲介服務費沒有理由法定6%,
: 當然有人會打折,有人收不到,也有人會多給,
: 但是既然叫作服務費,應該是有受到服務才收的服務費,在此前提之下沒有理由法定6%。
: 法定6%是上限,那下限呢?
: 一般鄉民不會知道這個,當房仲翻法條翻規定出來給一般人時,他們是沒有選擇的。很多
: 人真的不懂,像前幾天新聞,有人是一輩子都沒去過警察局、或公家機關,甚至是法院,
: 去會怕。所以當他們看到收費標準是這樣,而且還是法令有規定,很多人很多鄉民都不敢
: 反抗,因為他們真的不懂、不知道法律、沒去過衙門,但是他知道要守法,所以只好乖乖
: 的繳錢。
: 從法理學來說,假設一般法律是初級規則,仲介收費的規定是次級規則,一般人一般鄉民
: 都會遵守,但是不合理的是這6%比例是在沒有強而有力的支持或根深蒂固的習慣下形成,
: 單純是一群政客自己作成,然後房仲業獲得這法律問題上的利益,經濟學上的超額利潤。
: 如果6%都無法應付成本,那麼就不會有人去從事;現在很顯然是獲利超過成本很多,因此
: 房仲開到比所有便利商店總店數還多,這是不健康的台灣產業結構。
: 從政府行政上,本來就該盡快檢討修正,不然監察院糾正假的?行政院有在作,但是真的
: 太慢太慢。
: 從鄉民習慣上,要知道這是不合理的,因為6%是上限,不是收費標準。
: 從房仲角度看,因為侵蝕到房仲利益,當然會群起攻擊,但是如果一個產業要正面成長,
: 自己更應該要適時作檢討修正,而不是一直攻擊。
: 我被攻擊謾罵超過2年,應該有3年,但是我不會改變立場,仲介費就是不合理過高,應該
: 調整,行政院長不論是誰,我都會繼續寫信爭取儘速修法,讓房仲回歸正常產業和正常收
: 費(例如依照作業收費),對房仲不見得一定是壞事。
: 還請各位鄉民繼續努力,我知道有其他人也有在投信email行政院反對房仲高收費,請大
: 家一起努力,不需上街、不需請假、不需風吹雨淋日曬、不需拋頭顱灑熱血,你只要拿起
: 滑鼠,點擊行政院長信箱,請他儘快依監察院糾正檢討房仲收費,然後email寄出,這樣
: 就完成了。
: 感謝大家
: 你的一封信會救了自己和下一代
: 還有岌岌可危的台灣
: <(_ _)>
其實服務費要打折 老實說我沒甚麼意見
但是要有一個前提 就是消費者也要能接受打折過的服務
你喜歡上一間房子 可惡,想買 但是你仲介費只付一半
那你就帶著你的一半仲介費
去找看看哪一位房仲願意給你最多的服務就好了啊
要折還不簡單 不就是這樣嗎?
給多少錢做多少事
今天一個仲介對客戶的所有要求都有求必應 所有要求喔!
但是客戶希望服務費能只給一半就好
理性的仲介應該也不會發脾氣 OK 一半就一半 那我服務也一半
開門兩道鎖
我只幫你開一道 一人一半啊 再來一道鎖給你表現一下
進室內換拖鞋
我只給你一隻腳 啊另外一隻勒? 在鞋櫃啊 不然在冰箱嗎?
斡旋要喬價格
差150萬 OK啊 75萬我處理 剩下75萬你自己跟屋主講
你說好啊!自己講就自己講 給你屋主聯絡方式
沒問題啊~屋主電話是09125 剩下5碼你一定找得到的! 10的5次方 有心就可以!加油!
總之你要什麼我都答應 我都給你一半 幫你接小孩放學都答應你 只送到半路喔
但是都一人一半 應該就以這個做基準點吧
然後就帶一半的服務費去比較哪家的完成度比較高
多的就當賺到
我想這樣就沒爭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