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allpenguin (全國阿全)》之銘言:
: ※ 引述《goodsonic (音速小子)》之銘言:
: : 請問各位前輩
: : 最近簽約後把第一筆100萬轉進履約保障的帳戶
: : 今天仲介打電話說屋主要買房,需要帳戶內的100萬當頭期款
: : 並跟我說這樣提前提領是合法,只要我同意屋主就可以動用履約保障帳戶的錢
: : 請問這樣會有風險嗎? 請問我該注意什麼狀況?
: : 感謝
看完以上討論,受益良多,想借這個討論串發問一下
因為目前有遇到類似問題, 我是買方
案件已成交, 但我過幾天才要跟賣方簽約 (尚未簽約)
當時下斡旋時,我的仲介有主動提到履保較有保障
但有口頭提到買方可能會先動用一部份履保帳戶的錢,說是新屋裝潢要用
當時我並未明確答應,斡旋書上也沒有寫
過幾天後仲介回報成交了,目前在等簽約
看起來大部分版友的意見是不建議答應賣方先動用履保,我個人也是同樣看法
但若是簽約當天賣方強硬要求,必須要加這一條他才要簽約的話
不知有無什麼自保or折衷的方法?
因為我們也是喜歡這房子,但也怕氣氛搞太僵,到時屋主交屋前來陰的?
最壞的情況是否就是屋主不賣, 退斡旋金? (可要求兩倍斡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