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五傍晚在銷售小姐鼓吹, 衝動下訂一間房子(成屋),
總價880萬,先付訂6萬(只有簽 訂金的紅單,還沒簽正式合約)
當天晚上回家後仔細考慮,決定退訂不買,
立刻打電話給售姐, 隔天一早也衝去接待中心退回契約表明要退訂
但售姐推說無法決定退, 要問公司經理,
經理回說會幫忙爭取但要到周一才能知可否退
中間一堆拖延不贅述, 到了昨天周一才說只能退3萬
想請教版上有經驗的前輩
1.訂金紅單上, 售姐還有自己寫上 "不接受退訂"
==>但這合法嗎?
2.建商是可以只退一半不用退全額的嗎?
感謝大大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