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房地合一前的買屋

作者: drmfs01 (red)   2015-06-19 22:28:27
家人最近在天母買了一間套房後
又對另一間20年華廈有興趣
實價登錄上賣方在去年十二月底(6個月前)以2500萬購買
後即因父母不搬去住而今年一月出售至今
家人欲出價2650萬而仲介表示太低可能要2900萬有機會(他想賺400萬)
想問依明年初房地合一通過後 他是否要賣到3200萬才有機會賺到和今年年底前一樣?
換句話說 今年年底前是否對買方較有談價空間呢?
謝謝
作者: wahaha02 (wahahagan)   2015-06-19 22:37:00
賣不出去加價賣的真實案例嗎?
作者: daoyoue (神秘計畫)   2015-06-19 22:41:00
他沒差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5-06-19 22:42:00
自用住宅排除奢侈稅 但新制下兩年內交易仍需課稅所以如果她自住的確今年出售價格會較低但市場也不是他想賺多少就多少 今年沒賣掉 他就看著辦
作者: waltwalt (迷人的麻將)   2015-06-19 22:45:00
沒差 他只要放滿二年就是舊制了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5-06-19 22:45:00
賣方今年明年賣都會有奢侈稅的考量吧只有等兩年確定沒奢侈稅 他套利才是最大值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5-06-19 22:49:00
2016.1.1後就無奢侈稅2016.1.1之後出售持有未滿兩年是用新制課稅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5-06-19 22:51:00
那是指買方吧...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5-06-19 22:53:00
買方課稅?當然是課房產所有權人也就是賣方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5-06-19 22:55:00
2015之前買的房 跨2016 滿兩年 免奢侈稅 未滿兩年 可選舊制或新制 更正第一句 20161.1以前買的房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5-06-19 22:56:00
2016.1.1後就奢侈稅就停止適用 沒有可選的問題20161.1以前買的房 持有未滿兩年就是按新制課。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5-06-19 22:57:00
你的說法應該是 賣方在2016.1.1前持有的房 還是有奢侈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5-06-19 22:57:00
賣方舊制無敵狀態,要急的是你,過了明年你買到就新制了.屋主一點差別都沒有...XD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5-06-19 22:58:00
20161.1以前買的房 持有滿兩年才是併綜所稅課。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5-06-19 22:58:00
而不是賣方要賣的房 在2016.1.1後就沒有奢侈稅這樣吧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5-06-19 22:59:00
2016.1.1前買入的房 2016.1.1前賣 才有考慮奢侈稅的問題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5-06-19 22:59:00
and..這個屋主應該是用名下一戶自住免奢侈稅直接轉賣的吧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5-06-19 23:01:00
嗯 抱歉 是我誤解了
作者: r585741 (鶖紅陌夏挽風曲)   2015-06-20 00:01:00
他沒差可以放 買方市場已過
作者: drmfs01 (red)   2015-06-20 08:00:00
So 若他年底前沒賣掉 就要到明年底再賣了
作者: gunya (拎北愛說拎北你管拎北)   2015-06-20 09:40:00
放兩年一樣沿用舊制,房價更高賺更多,謝謝指教
作者: allgod (歐尬德)   2015-06-21 03:12:00
猜他兩年沒到也是懶懶賣,開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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