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可以先看一下公視新聞議題中心整理的系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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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淚都更系列,就可以了解為什麼很多屋主不願意同意,成功率又是如此之低。
我家是在中和的一二樓小透天,建商已經跑到事業計畫核定階段了,
有幾點可以分享一下。
我從四個層面(居住安全、生活品質、法規合理性、財貨增值)來說
在居住安全方面,若遭遇火災,我家由獨棟透天房舍避難至庭院只有三步之遙,
如果是地震,因為樓高僅二樓傷亡風險也蠻低的,
又因土地所有權分割明確,若因災害而致房屋毀損欲重建時,自主性較大。
反觀更新計劃一再強調有利於防災,但卻沒有證據證明較現況更加安全,
更新後住戶亦將較現況增加100戶左右,進出份子將更為複雜,
我認為在災害風險評估上,都更案雖對脆弱度有正面效益,
但忽略暴露度及承受度的負面效益。
在生活品質方面
(1)現況無需繳交管理費用,也無住戶公約約束,
我既不想繳管理費,亦不喜歡對於自有財產之使用有任何法令外之限制;
再者集合住宅必然將面對樓上下漏水、鄰居吵鬧、裝修等問題,我實在疲於應付,
現住戶亦較未來龍蛇雜處易於溝通。
(2)在分回坪數上,雖因容積獎勵使帳面坪數增加,但扣除停車及公設後,
使用面積實與現況無異,如此在生活品質之增加上非常有限,
不構成足夠動機參與本更新案。
(3)在都市更新層面上,附近近年已有許多高量體建案,
但道路拓寬、停車位、公共綠地等等影響生活品質的配套措施卻跟不上,
如此都市更新只造成更多人車堵塞在外面路上,
我無法理解除了房子變新之外,生活品質好在何處?
在法規合理性方面,
(1)合理做法應該是實施者與住戶對規劃的實質內容、分配的權益達成共識,
住戶才會同意這個建商的計畫,
但是依現行法規,一旦簽署事業計劃同意書,住戶就等同同意並接受任何後續變化,
我對於這種近乎空白支票的同意書無法苟同。
(2) 現行法令在建商與住戶分配比例、共同負擔成本及鑑價上完全沒有導入市場機制,
公務採購超過10萬就要公開招標取得至少三家報價,幾十億的都更案居然不用,
合理嗎?
在財貨增值性方面:分回價值及鑒價結果直接影響住戶的財貨是否增值,
但是我們至今仍無法得知確切分回坪數(或以價值計),
請問如果買房子的時候會不知道坪數就簽約嗎?
最後,都更案在居住安全及生活品質上並無提升,部分法規也不合理,
如果在財貨上也沒有顯著的增值,
那其實本案並無都更之價值,只是無端承受許多風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