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人在國外,親戚亂簽專任約

作者: jamo (hi)   2015-07-27 06:21:49
※ 引述《Huskycat (好友都養貓ㄌXD)》之銘言:
: 請問本人在國外,委託親戚去找房仲賣屋。
: 從一開始就跟他說不要簽專任約,可是親戚就是呆呆的,到最後還是簽專任約。
: 目前合約上面都沒有我的任何的簽名,不過我有留身分證還有印章在台灣。
有委託書理論上你親戚簽了就有效力
不過這些都是理論,實際上不這麼一回事
(不用擔心是對你有利)
: 想請問我這樣有辦法讓房仲重新簽約嗎?
如果還沒收斡達底
打電話去跟對方說就好了,講不通就找店長
除非簽了那種生毛帶角的仲介,不然都能解決
不過這種仲介台灣現存可能不到千分之一
簽的到也算你運氣~
ps:怪怪一堆人不懂烏七八糟些甚麼東西啊?
https://www.google.com.tw/?gws_rd=ssl#q=%E5%A7%94%E8%A8%97%E6%9B%B8
委託書.....不懂 google 一下很難嗎?
委託是不動產仲介簡稱委託銷售契約,跟委託書相差十萬八千里ok?
作者: fussstk (XD)   2015-07-27 07:20:00
房屋又不是親戚的 沒有授權書 無效錯我可以告訴仲介 有委託親戚要賣 但並沒有說要專任所以沒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就算親戚已經簽專任 要改成一般約 很容易
作者: jamo (hi)   2015-07-27 07:31:00
你覺得錯就錯唄~反正又不是死我*shrug*
作者: fussstk (XD)   2015-07-27 07:36:00
而且也不要簽專任 現在房子很難賣 如果降價求售其他仲介也可以賣 景氣好簽專任 不會被綁住 景氣差簽專任被綁得死死的現在連直營店 一個月成交不到幾戶 只能說慘慘慘
作者: D900 (Nikon)   2015-07-27 08:37:00
逾越代理權限,就是無權代理,由該親戚自負損害賠償責任請看完民法第110條,再來發表高見吧
作者: sdhpipt   2015-07-27 09:03:00
委託書是有效的,屋主可以拒絕給該房仲賣,但這樣親戚就變成違約,房仲有權跟該親戚追討違約的錢
作者: fussstk (XD)   2015-07-27 09:36:00
房仲沒有權跟該親戚追討違約的錢因為1 還沒有買方 何來違約賠償2就算有斡旋 要轉訂 屋主要簽字才有用3 買賣契約 根本連簽都沒簽
作者: topyoung (o一-一)=○# ( ̄#)3 ̄)   2015-07-27 09:58:00
鍵盤律師
作者: LPKing (懶%王)   2015-07-27 10:19:00
這親戚跟仲介簽委託才是偽造文書…因為屋主沒授權給他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5-07-27 11:03:00
來個鍵盤法官公跨買
作者: jodrm (無聊男子)   2015-07-27 12:53:00
請看專任合約書上是否有一條,片面解約的規定,若有,則仲介於法有理向親戚要求絟付服務費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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