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pigy (榴璉)》之銘言:
: 剛好同事最近遇到案例 也是在萬華的預售屋
: 客戶也願意賠15%了 但是建商不願意解約
幾乎沒有建商願意解約拉
因為解約非常麻煩
建商要的是你履約後交屋的那70%尾款
不是去要你的15%違約金
今天你違約
他要再從口袋還你已經繳的15%
根本是要他的命
加上前都在履保,解出來非常麻煩
更別說是上市櫃公司底下的建案
如果無法交屋入帳
對於他們的財報影響非常大
你不交屋他無法認列
加上案子當初賣得好
這時候鬧解約潮,建商會黑掉
所以到最後建商寧可借你不夠的款項
你有能力給多少跟借多少銀行的錢
剩下的建商比照銀行的貸款借給你
也要讓你交屋讓他可以認列
不然建商的財報鐵定GG的
而且又是快蓋完準備要結案的案子
哪有辦法馬上再找到買方
當然是想辦法要留住你
: 仔細看了預售屋合約書才發現 買方違約是可以要求賠償15%上限
: 但是不代表建商願意解約
合約都寫了,怎麼可以不願意勒
就是以付價金沒收,最高不得超過房屋總價15%
: 搞笑的是 打去問做代銷的朋友 他說哪有 最多賠15%就可以解約啦
你問代銷他當然這樣說
賣掛掉的案子也可以跟你說賣到剩一戶,要你趕快買
結果你買下去,你是第一個買的
: 結果他仔細翻了合約書才發現原來預售屋合約書也沒寫
: 問了律師發現沒輒消保官也是這樣說 因為建商同意你遲繳屋款啊
問問得太粗淺了
要有東西才有辦法問清楚
更別說你如果剛好問到是建商的法律顧問,你沒跟他說哪個建案
她也怕是他們家的,當然跟你說不可以
: 因為他就是要賣給你 可能因為總價太高的關係 所以建商怕之後解約
前面有說了
: 找不到買方 有人有遇到這樣的狀況過嗎?
: 感恩 因為我不是當事人 但大致情形是這樣
說真的最後不退就打官司
打官司不少判例都是可以拿回已付的一半
付超過15%的拿回15%的一半
: 聽到也蠻傻眼的
你應該沒聽過更傻眼的
5年前有了
當時在三重離三重運動公園不遠的一個建案
當時賣一坪50幾萬,秒殺....
建商後悔....
全部違約收回來
把代銷趕走....自己賣
(看起來應該是只有賠小訂20萬,甚至不到小訂)
自己賣都賣60幾萬
坪數也不小60幾坪
賣的不怎樣,最近在交屋
還有一個在中興橋附近的建案
也是一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