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青年安心成家貸款 明起500萬提高到80

作者: naomipat3577 (李渝芯)   2016-01-26 00:20:26
※ 引述《LeeAnAn (李安安)(男)》之銘言:
: ※ 引述《skywalker21 (天行健)》之銘言
: : 反過來說,如果法律跟規則有洞讓你鑽
: : 會受益的反而可能是20%或30%以上的人
: : 當然剩下來守法的50%注定被人吃當底層奴隸
: : 可是起碼這個樂透開獎的中獎機率遠高於一個完全公平的法律制度
: : 有開過高速公路走過路肩得就知道
: : 當塞車時你守法慢慢跟隨大家塞,最後一定很晚很晚才會脫離
: : 當你願意承擔被警察抓或是出車禍高的風險走路肩
: : 由於有這個勇氣的人比較少,往往你會是成功下來高速公路的人
: : 懂嗎?這個社會就是競爭社會就是叢林法則就是人吃人
: : 尤其資本主義更是如此,乖乖的跟大家一起你就註定永遠墊底
: : 因為資源就是這麼多,請問你憑什麼可以拿到或分配到更多的資源?
: : 就是戰來的搶來的騙來的呀!
: 會這樣想的人
: 往往就是造成社會大眾困擾的問題人物
: 破壞大家遵守的規定
: 佔公共的便宜
: 還沾沾自喜自以為聰明
: 這種人就像其他人說的
: 不只要不得,還可悲
: 大家共同照規則走的目的是為了共同獲取最大的利益
: 而你卻只想著出賣別人得到自己的小利益!
: 規則定出來是為了公共秩序
: 你卻把破壞公共秩序當作你個人獲利的投機手段
: 不覺得丟臉嗎?
: 臺灣就是這種人多
: 才會亂、難以進步
: 日本正是因為大部分的人都遵守公共秩序
: 個人進步》團體進步》社會進步》國家進步
: 所以整個國家都強大
: 總之各位小心此人
: 做買賣或合夥要多提防
規定就是要用來打破的,能夠合法的達到目的,其實道德一點都不重要。覺得有這樣的思維沒有不對,如果繳得起罰單,當然要開路肩,反正違法受罰,錢繳得起就好了。不要灌入太多的意識形態,只要衡量違法的成本是不是你付得起就好。囤房又如何,繳得起稅愛囤幾間就囤幾間,反正沒人買也不降價,擺著養蚊子也開心不是??
作者: ruve (黑鬍子哥)   2016-01-26 00:26:00
沒錯,只是會這樣做的人不多,所以還是要尊重市場
作者: agog2008 (啦啦啦)   2016-01-26 01:02:00
突然想到砂石車撞到人如不死必倒車輾過去畫面
作者: naomipat3577 (李渝芯)   2016-01-26 01:11:00
本來就是阿,不然賠更多………
作者: agog2008 (啦啦啦)   2016-01-26 01:11:00
台灣教育真的失敗徹底了天佑台灣了,道德不重要這話都能說出口。
作者: cloning (南部台客)   2016-01-26 01:16:00
嘴巴講講而已 葉少闖紅燈也繳得起 可是撞死人還繳得起嗎
作者: dferww55   2016-01-26 01:38:00
只能說房地產過去幾年投機性質,吸引一些急著賺大錢又不切實際的人,這種人社會上其實還真不少,不過真的賺到錢發財的其實還真不多。
作者: naomipat3577 (李渝芯)   2016-01-26 01:43:00
道德多少錢一坪?台灣教育失不失敗與我無關,美國教育是成功的
作者: allgod (歐尬德)   2016-01-26 04:05:00
罰金有高又低是比例原則,不是讓你衡量你是否付得起…難怪新加坡吃個口香糖要鞭刑,原來真有這種人
作者: annj1228 (annj)   2016-01-26 04:49:00
道德的基礎是不給別人造成麻煩,照你這樣的說法,在餐廳桌上尿尿也不過是「賠得起就好」?不要忘了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線!
作者: ALENDA   2016-01-26 05:23:00
台灣罰則太低了,要學歐美不要半套,有本事那美國護照的你敢不敢在美國逃稅?為什麼?因為人家要罰要關都是玩真的
作者: willnew (威爾牛)   2016-01-26 07:17:00
開車賠得起就撞,那天您缺錢會不會就弒父詐保啊……好可怕
作者: kimkim9988 (阿金)   2016-01-26 08:38:00
結論:囤房稅不痛不癢,導致有錢人囂張跋扈?所以囤房稅應該要繼續加稅就跟酒駕重罰才有效的概念一樣囤房三年充公的稅率才能有效打擊炒房,保障居住人權就看台灣炒房天堂的稱號能否跟著炒房黨一起下臺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6-01-26 08:56:00
這只能噓了
作者: kmplayer (kk)   2016-01-26 09:10:00
小心釣魚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6-01-26 09:25:00
囤房沒有稅啊,炒房鬼黨的德政,讓房蟲爽翻天
作者: StanGetz (StanGetz)   2016-01-26 09:57:00
認同
作者: jimopon (小元)   2016-01-26 09:57:00
不可取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6-01-26 10:20:00
噁心~~道德淪喪!
作者: williamppt (夏夜晚風)   2016-01-26 10:52:00
阿彌陀佛 請保善念
作者: kkil   2016-01-26 12:03:00
屁孩一個
作者: char0318 (貓魚)   2016-01-26 13:29:00
無法認同,太誇張的想法,無怪乎台灣沉淪建議您多關心社會,別只想賺錢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16-01-26 15:00:00
要作壞事要懂得低調~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6-01-26 17:51:00
你怎麼反串到這裡阿阿阿阿 反串大師
作者: naomipat3577 (李渝芯)   2016-01-26 19:47:00
呵呵,這麼多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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