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說的是違法的事情不要碰為妙,
買方要求仲介配合作高房價,仲介不肯,
這一點正直的表現就值得讚許這位仲介(先不論真假)。
再來買方無法透過仲介私底下找屋主成交,
難道你不怕仲介日後會因為這一點再來跟你討仲介服務費嗎?
這一點成交過後調一類謄本都很容易佐證的。
光這兩點你都不應該跟這位買方成交,
你難保買方成交前都說沒有問題,
真的有問題他都可以賴得一乾二淨,
這是道德操守的問題。
再來是稅務的問題,
成交之後會在下一個年度報房屋交易所得稅,
請問你是要報實際成交價還是做高價的房價報稅呢?
實價登入你要報實際成交價格還是做高價的房屋價格?
光這兩個問題你在報房屋交易所得稅就是個問題
(我不曉得現在房屋交易所得稅還是用房地的評定現值去報稅嗎??
有專業人士或實務經驗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
如果你配合作價的話,你面臨的除了稅務的問題之外,
你還要承擔法律上的問題,你能承擔這個風險嗎??
最後,客人阿~~~趕快來看這一篇,
實務上的都人有人作價了,
時價登入的價格還能全部相信嗎??????
所以看低不看高就是這個原因阿!!!!!!
※ 引述《didarlook (小星)》之銘言:
: 請教各位專家,
: 目前一位買家非常想買我的房,但因頭期不夠,想做高屋價(小物件,不多,做高約130萬
: ,但是是原屋價2成),請問這樣對屋主的土增稅及所得稅有什麼影響? 有什麼是屋主得注
: 意的(因為可能會是自售)
: 其實這個買家是之前房仲於一般約結束後介紹過來的,其實我希望仍是透過仲介成交,畢
: 竟客人是她帶來,(但我聽仲介說因客人想做高合約價,她不願意,結果她跟買家鬧得很
: 不愉快)
: 買家一直說服我,不會有什麼問題,不管是仲介那還是合約,要我自售處理,我覺得毛毛
: 的很不安全,請教有實戰經驗的版大。
: 如果真的這樣做成,那實價真的會出現一筆破盤高(稍微),我覺得在現在的氣氛下有誇張
: 了。急,請不要酸,先謝謝回答。